立法保障有效使用!多位专家联合呼吁“儿童安全座椅”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国汽车报网| 2022-03-02 17:02:23

“要将儿童安全座椅写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护儿童乘员安全!”2022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此前,在以“安全座椅·呵护未来”为主题的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促进研讨会上,疾病预防控制、公安交通管理、法学、医学等各界专家联手发出呼吁。

记者了解到,这次召开的线上研讨会,由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办,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协办。目前儿童安全座椅的配备率虽大幅提升,但“拥有”并不等于“使用”,将“正确使用”和“法律责任”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儿童乘车安全。各界专家从多维度讨论了将“儿童安全座椅”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严峻

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有助于降低风险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迅速提高。2020年,全国私人汽车保有量已达到2.43亿辆。 近10年来,我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儿童道路安全问题依然严峻,每23名交通事故死者中就有1名儿童。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安全技术部主任高岩分享的数据,“2012-2021年10年间,在1-14岁交通事故死亡儿童中,1-6岁幼儿的占比接近六成。儿童乘员死亡占儿童交通伤害死亡的比例较高,近10年的平均占比达到了43.9%。在儿童乘员死亡中,以乘坐机动车为主,占儿童交通伤害死亡总数的30.7%,是乘非机动车的2.3倍。因此,儿童乘员的安全问题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特别关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副主任邓晓也提到,在2011-2020年十年间我国儿童伤害死亡率大幅下降,伤害仍然是我国1-17岁儿童的首位致死原因,其中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儿童伤害的第二大死亡原因。随着我国车辆的快速机动化发展,儿童乘车安全问题作为儿童道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儿童安全座椅是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有效措施,新儿纲就特别提出要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相关研究表明,一岁以下的婴儿和幼儿使用后向式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与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婴幼儿相比,死亡或伤害风险降低90%。使用前向式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与只是使用安全带的儿童相比,发生严重伤害的风险降低约80%。4-10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配备增高垫的儿童,与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相比,发生车辆碰撞时发生伤害的风险降低77%。

儿童安全座椅持有率走高

立法促其从“有”到“用”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配备情况还处于低位。不过,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配备正从发达地区向全国范围铺开,并在西南西北等地区有所增长。

从线上平台的购买数据来看,2021年全年购买人群中,华东华南占58.66%,同比增长25.41%;西南西北占12.92%,同比增长24.13%。可喜的是,过去一年平台销售总额增长显著。2019-2020年,儿童安全座椅购买情况仅5%的增长,2021-2022年则达到了25%的增长。这意味着,随着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呼吁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我国儿童乘客的安全得到了更大范围的保护。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对提升家长购买儿童安全座椅来保护乘车安全的意识有巨大影响。不过,买了就能坚持每次使用吗?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的研究发现,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座城市的平均拥有率虽已达到79%,总是使用的占比仅为53%。对于不使用者,《三城市儿童安全座椅认知使用现状与法规完善调查报告》调研显示,三成以上的家长认为有必要可以给与罚则,如“扣分”或“罚款”。

在促进拥有儿童安全座椅的同时,通过立法对不使用的行为明确罚则,这是很多国家提高家长每次出行均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有效方法。就我国而言,通过宣导及循序渐进建立公众意识,同时推进明确的法律条款,以避免“儿童安全座椅持有率逐年走高,但使用率远低于持有率”的问题。“‘有’而‘不用’,‘用’而‘错用’,这都将降低儿童安全座椅对儿童的保护效果。”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首席代表崔民彦强调。

“作为一名儿科急诊医师,在急诊中,我们看到了很多因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导致孩子严重受伤甚至失去生命的惨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儿童医院急诊主治医师霍枫呼吁,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完善法律规范,保证儿童安全座椅的有效使用。

已立法国家法律实施效果明显

“儿童安全座椅”亟待被立法

儿童安全座椅对儿童的保护作用早已被证明。不过,如何提高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这是各方需要思考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中国代表处,道路安全与伤害预防项目官员方丹表示,对已立法国家法律实施效果的对比研究显示,通过立法,辅以执法、宣传教育,可以增加儿童约束装置的使用率,减少儿童乘客的伤亡。

全球已有将近一半的国家通过了儿童约束装置的立法。越来越多国家意识到通过法律来保护儿童乘客安全的重要性。起步较早、法律较完善的有瑞士、德国、英国、瑞典、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与我国发展水平相似的巴西、俄罗斯、南非也都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不久前与我国邻近的印度和菲律宾也通过了相关立法。

“在全国性立法方面,去年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条文,这对全国推广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有着积极的意义。”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表示,我国当前已有20多个省市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地方未成年人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规范中。《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法在即,儿童安全座椅若能顺利纳入立法,将有效指导地方的立法和执法实践。

余凌云还提到,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考虑到民众的接受程度、执法的现实困难、宣导人员有待培训和消费市场仍需完善,建议立法要求12周岁以下且身高低于1.4米的儿童应当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并采取概括式的立法方式,允许各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尝试探索部分年龄身高段罚则的运用。但立法者应当明确,处罚不应成为目的,立法应突出教育引导功能,以凝聚社会共识,从根本上改变民众观念,提升民众的安全意识,最终推动儿童安全座椅在全社会的普及,切实保障儿童乘车安全。

参与研讨会的专家们共同呼吁,在将要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写入儿童安全座椅相关内容,通过界定目标人群、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给地方在此方面的立法提供指导,并提高法律执行效力。推动“儿童安全座椅”入法,精准保护儿童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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