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如何回收利用?汽车报废后何处去?为何建设汽车资源利用公共服务平台……这一系列问题,成为与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用户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又迫切需要解决的事。 2月22日,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数据”)在天津召开“2021年度汽车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成果分享会”(以下简称“分享会”),为这些问题带来新解。 提高汽车资源利用水平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典型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辐射范围广的特点。“我国每年用于汽车制造的金属、塑料、橡胶等材料超过4000万吨,报废汽车产生的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超过900万吨。相关研究表明,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可在2050年前减少40%的温室气体排放。”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屹在致辞中表示,做好汽车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对于持续促进汽车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工业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全面助力“3060”双碳目标达成具有深远的意义。 对于如何开展好汽车资源利用工作,工信部节能司综合利用处处长张凡在线上发言中提出,一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研究编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验收,推动落实汽车等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控要求,加快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二是坚持全生命周期理念,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组织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方案或者实施模式,推动提升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发挥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加大信息使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力度,持续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建立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本次分享会上,中汽数据发布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行业白皮书(2021)》、《汽车行业供应商风险等级评估研究报告(2021)》、《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报告(2020)》,分享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研究成果。其中,《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行业白皮书(2021)》全面展示了我国乘用车产品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ELV)管理成效。 中汽数据生态业务部部长徐树杰介绍,《汽车行业供应商风险等级评估研究报告(2021)》依据创新型中国汽车行业供应商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从企业经营、采购保障、质量保障、环保合规等方面,构建汽车产业供应商风险评估量化体系,并聚焦我国2020年百强零部件企业,对重点领域50余家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汽车供应链管理的薄弱环节,助力提升汽车供应链安全系数,增强供应链韧性。 《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报告(2020)》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合北京理工大学共同编纂完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研究成果,系统展示了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在政策体系建设、回收网络布局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中汽数据生态业务部回收利用室主任李龙辉介绍,中汽数据牵头搭建“共建共享”回收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起科学、高效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同时,为引导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规范化发展,中汽数据与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华诚认证”)联合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认证工作,建立行业互信机制。 会上,华诚认证为第一批通过网点认证的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无锡)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及运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会上,中汽数据联合一汽、东风、长安、格林美、华友、美欣达、花都全球等汽车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零部件再制造、梯次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数十家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启动中国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公共服务平台(简称“EPR服务平台”)上线。 “该平台主要聚焦解决行业凸显的缺乏信息化监管、规范回收率低、二手件流通渠道不畅、前后端协同不连贯等问题,涵盖报废汽车回收数据、回收服务网点、实际两率计算与再生材料、回用件与再制造件、碳排放管理以及EPR试点管理等主要功能模块,引导行业建立以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逆向回收体系,推动二手零部件以及再生材料的流通与使用。”中汽数据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郑乃金介绍。 为加快推动我国汽车产品EPR制度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EPR制度实施模式,2021年6月,工信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设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 当日,来自汽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企业、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研究机构及相关主流媒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分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