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深圳,记者 沈述红)讯,基金发行市场在近日再添“新伤”。
随着宝盈鸿翔、德邦锐丰两只债基在2月26日宣告募集失败,两周内,募集失败的基金已达到了5只。
公募基金市场人士指出,债基往往比较依赖机构资金,很容易出现单一投资者占比过高,又不易找到其他资金来源。而如今虽然固收产品发行相对较好,但基金公司对机构资金的争夺也愈发激烈。如果机构资金不愿“帮忙”,或中途“放鸽子”,就有可能造成债基不能募集成功。
另一位华南大型公募内部人士称,最近个别纯债产品踩雷,引发净值下跌,也让机构资金在选择产品时更为谨慎。
在公募市场人士看来,发行失败原因有三种,一种可能是基金公司渠道推广能力弱,导致产品卖不出去;第二种可能是产品设计不合理,同质化严重,无法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与关注;第三种可能是拟任基金经理在管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如果不突出,也可能导致其新基金募集比较艰难。
一天内两只债基“折戟”
2月26日,宝盈鸿翔、德邦锐丰两只中长期纯债基金齐齐发布了募集失败的公告。
根据公告,德邦锐丰系经2021年8月25日证监会准予注册。截至2022年2月21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该基金未能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故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作为一只认购起始日为2021年12月2日的产品,德邦锐丰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3月1日。有意思的是,在2月22日,该基金曾发布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1月21日的公告。但到了2月26日,这只产品却遗憾发布了募集失败的公告。
同日,宝盈基金也公告称,旗下宝盈鸿翔债券基金于2021年5月28日经证监会准予注册募集。始募于2021年11月25日的宝盈鸿翔,至2022年2月24日三个月基金募集届满,仍未能满足《宝盈鸿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备案条件。为此,该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从基金备案成立的条件看,一只基金要成立,必须要在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才能成立。同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不能超过50%,若超过50%,应当封闭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并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且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这也意味着,上述基金要么未能募得2亿元,要么认购人数少于200人。
华南一位公募基金市场人士指出,债基往往比较依赖机构资金,很容易出现单一投资者占比过高,又不易找到其他资金来源。而如今虽然固收产品发行相对较好,但基金公司对机构资金的争夺也愈发激烈。如果机构资金不愿“帮忙”,或中途“放鸽子”,就有可能造成债基不能募集成功。
另一位华南大型公募内部人士称,最近个别纯债产品踩雷,引发净值下跌,也让机构资金在选择产品时更为谨慎。“从产品层面,他们更愿意选择‘固收+’类收益相对更有弹性的基金;品牌层面,他们也更倾向于找实力强劲的大中型基金公司以及旗下资历深厚的基金经理合作。”
“中小基金公司旗下新基金募集困难几乎是可以想见的事情。”该人士表示。
长城基金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魏建分析,从中期来看,债市收益率处于偏底部位置,债市的配置价值仍需等待,“上周四俄乌危机明显超预期升级,当天全球股市大跌,国内长债收益率却仅仅小幅下行,这说明在目前偏低的位置,长债的交易和配置性价比都不高,参与者继续做多的动力不足。”
罕见2周内5只基金募集失败
从数据看,截至2月26日的近两周内,已有5只基金相继宣布募集失败。
此前的2月19日,平安基金发布《关于平安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公告显示,平安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ETF自2021年11月18日开始募集,截至2022年2月17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经过三个月时间发行,该基金未能满足《平安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因此导致该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2月16日,同泰基金公告称,“固收+”产品——同泰同享于2021年11月15日开始募集,截至2022年2月15日,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故该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2月12日,中银国际证券公告,中银证券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于2021年11月12日开始募集。截至2022年2月11日止,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整体来看,基金发行失败主要还是源于目前市场和投资者情绪低迷。”上述公募市场人士补充道。
更具体来讲有三方面原因,一种可能是基金公司渠道推广能力弱,导致产品卖不出去;第二种可能是产品设计不合理,同质化严重,无法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与关注;第三种可能是拟任基金经理在管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如果不突出,也可能导致其新基金募集比较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