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领域再现百万元级别罚单,两名相关负责人罕见也遭遇顶格处罚。
4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央行广州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支付”)因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超出核准业务类型经营支付业务、超出核准业务地域范围经营支付业务、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等4项违规,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72万元,并处以罚款618.11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达685.8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罚单中,两次提及“情节严重”,这在过往央行披露的罚单中并不常见。而信汇支付两名相关责任人也因此遭遇顶格处罚。
从罚单公布的信息来看,时任信汇支付董事赵玉华、时任信汇支付董事兼总经理王春江,因对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两项违规事宜负有主要责任,均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这也是反洗钱领域顶格处罚叠加所致。按照现行《反洗钱法》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送等方面出现违规,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多个违法违规行为可累计处罚。
对于本次罚单所涉及的具体违法事宜和当前整改进度,4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也向信汇支付方面进行了了解,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在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看来,针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监管方持续释放严厉收紧的信号。除了出台、完善相关的监管条例外,支付机构按照要求自查整改,对于其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央行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本次罚单事涉反洗钱,也是支付机构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公司实控人、董事一并被大额处罚,这对于公司声誉、业务展开以及被罚高管后续的职业生涯,都有重要影响,同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警示作用。”王鹏如是说道。
公开信息显示,信汇支付成立于2012年3月,在2013年7月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牌照业务许可类型为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为广东省、福建省。另从工商信息来看,信汇支付本次被罚的高管之一王春江,也是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同时,北京商报记者据天眼查股权穿透后发现,王春江还曾是A股上市公司步森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步森控股在2022年1月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因涉嫌海南易联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务侵占,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早在2019年,步森控股还曾计划以1.38亿元收购信汇支付60.40%股权,但最终未获得央行受理申请。相关交易在2021年宣告失败,信汇支付被要求退回收购款项。
另一方面,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信汇支付本次被罚也并非其首次涉及违规业务。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5月,发布通报指出,信汇支付违反《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等中国银联业务规则,违规为博彩类非法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存在为非法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变造交易、大商户模式、商户信息虚假等问题。
对于实控人被立案后对公司业务的影响、高管调整方面还有哪些安排以及后续的合规整改规划,北京商报记者也向信汇支付方面进行了采访,但同样未收到对方回复。
“支付领域的罚单屡禁不止,主要是相关机构存在一定侥幸心理,认为监管难以发觉,以盈利为目的为非法业务提供支付渠道,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而这一依赖路径一旦形成,支付机构再想要到市场上,与其他支付机构在合法合规的业务范围内展开竞争,就面临更大的经营考验。但这种游走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的营业模式,显然存在巨大风险,也不具备可持续性。”王鹏进一步解释道。
王鹏指出,支付机构回归本源,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强调的重中之重。支付机构本身应该正常进行规范化经营,在合规范围内突出品牌特色和产品创新,合理规划业务发展,不因循守旧,也不为获利违规展业。监管部门对于支付机构的整治也要持续性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常态化考核,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从严治理。此外,还可以充分发挥行业性自律组织的作用,通过业务培训、交流,为支付机构展业守好第一道关口。(记者岳品瑜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