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的监管函。
监管函称,2021年4月27日,中南建设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称,预计2021 年合同销售金额达到 2500 亿元左右,合同销售金额增长可 超过 10%。中南建设前期未披露前述经营预测信息,且4 月28日披露 的《2021 年 4 月 2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业绩说明会主要交流内容为 202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亦未提及前述经营预测信息。
深交所方面表示,中南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15 条的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记者 卢扬 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