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据北京市教委网站信息显示,2021年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公布。2021年市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总规模为73215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45778人,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7437人。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1500人。
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规范招生行为。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严禁中等学校挂靠高等学校举办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挂靠本科院校举办本科层次教育;严禁与“中介机构”或个人签署招生协议;严禁任何形式的不实招生宣传,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继续执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制度;严禁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级招办核准按拟录取名单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将被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并停止在违规招生省份投放计划;各校要严格实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核准计划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