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上市公司,回购和大股东减持方案同时推出,或者前后脚,总让投资者感到别扭。这样的情形应该区别看待,如果大股东减持的金额不大,也不用太过在意。但如果大股东减持的金额不小,那就要当心上市公司是否在用回购为大股东减持护航的可能了。
不管是控股股东还是财务投资股东,在持股解禁后都会考虑要不要减持股份,有些股东是为了获得资金投资新的项目,有些是为了归还欠款,也有的是认为股价已经出现泡沫,存在调整的风险。但无论如何,只要原始股东提出减持预案,二级市场的投资者都会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力,虽然减持尚未开始,但是部分投资者的避险抛盘就会先行打压股价,此时原始股东想按照既定的目标减持股份,就会出现一些难度。当然,减持的时限一般都不少于半年时间,股东可以等待股价自然恢复,投资者自己淡忘掉减持压力,但是如果能够用一些有形之手支撑一下股价,将会是减持股东更愿意看到的情况。
而那些有股东减持的公司,有的恰好同期也推出了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方案,两者之间是否有联系谁也说不清楚,但从投资者的心理上讲,至少投资者看到了一线希望,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股价的下跌也会有所减缓,持股的投资者对于此时的回购行为也不反感,毕竟自己的股价跌幅趋缓总不是坏事,但是如果因此而让原始股东在高于真实价值的价格上完成了股份减持,对于二级市场上的其他投资者而言就一定不是好事。
不过,从交易主体看,减持股份的人是个别股东,不管这个股东是控股股东还是财务投资者,而回购股份的是上市公司,两者分别进行减持和回购似乎在法理上并无不可,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大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行为的确有很强的影响,很难想象上市公司管理层可以完全忽视大股东的意图独立进行决策,事实上上市公司的高管与大股东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董事会成员还由大股东直接指派,在这样的人事架构下,说上市公司的回购决策没有受到大股东的影响,是难以服众的。
如果真的存在大股东为了自己减持股份而鼓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那么这就是用全体股东的钱在帮助个别股东支撑股价,进而达到高位减持的目的,这就存在侵害其他投资者权益的嫌疑,所以本栏认为,在原始股东减持期间上市公司应禁止回购行为,如果上市公司先行公布回购的,大股东应从回购完成之后15个交易日后才能启动减持计划,两者一起出现,有瓜田李下之嫌。
当然,作为普通投资者也要研究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和大股东减持之间的关系,即使看到上市公司的回购行为,也要分析一下其回购的目的,如果认为其目的不纯,最好不要介入,以防范风险为主。(北京商报评论员周科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