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康美药业案件判决以来,将“董责险”加入“购物车”的A股公司数量大幅增长。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12月初至今,已有21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董责险”购买计划,同比增加1倍之多。自10月以来,共有36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董责险”购买方案,较去年同期增长逾五成。在投保数量激增的趋势下,保险公司在扮演“保驾护航”角色的同时,承保能力正面临一定挑战。
业内人士表示,康美药业案件是继去年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案引发国内“董责险”投保高潮后的再次重现,投保数量激增,意味着保险公司在“董责险”领域的投保、核保、风控、理赔等方面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同时通过承保“董责险”业务,也可以成为保险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投保数量倍增,高新技术企业扎堆投保
“董责险”正逐渐成为市场的“宠儿”。12月以来,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董责险”购买方案,较去年同期的10家实现了翻倍增长。
而将时间拉长,自今年四季度以来,共有31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董责险”购买方案,较去年同期的23家同比增长56.52%。
投保量激增的背后,是11月的A股史上最大规模财务造假案。“投保数量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包括康美药业案在内的司法实践的推动,‘董责险’作为转嫁董监高民事赔偿责任风险的一种有效工具得到了市场的重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表示。
而康美药业一案并非首次在“董责险”市场掀起波澜,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去年瑞幸咖啡事件也曾引发了“董责险”的投保小高潮,此次康美药业事件则再次引发了“董责险”的倍增。
长安保险相关人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进行询价和投保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主要还是受市场情绪影响,认为新《证券法》的实施可能导致董监高履职风险增加,由此产生“董责险”投保的热潮。
那么,哪些公司更偏爱甚至更需要“董责险”?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民企、科技型企业需求明显,在购买或拟购买“董责险”的A股公司中占有一定比重。其中,12月15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同日,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对此,长安保险相关人员表示,由于科创板本身就具有大量高成长性企业,不同于主板、中小板的成熟稳定性企业,而且其股票波动性也呈剧烈态势,导致其风险偏高,也造成企业扎堆投保。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12月以来,A股公司投保“董责险”方案中,保费预算普遍在50万元/年上下,保障额度为5000万-1亿元。整体较此前均有所提高。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购买责任险方案中保费预计支出均显示,“不超过80万元/年”,赔偿限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
在杨泽云看来,随着相关法律对于董监高责任的趋严,“董责险”的费率也可能提高。同时他认为,多方面因素将使得“董责险”保费规模快速增长。
市场认知仍有不足 投保率提升空间巨大
虽然咨询“董责险”的公司“打爆”保险公司的电话,但从整体投保意愿和投保率来看,与欧美国家相比仍显不足。从市场来看,在“董责险”的除外责任认识方面,市场主体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国内市场普遍存在一种错误意识,即把‘董责险’当成上市公司的‘救命稻草’,认为‘董责险’什么都可以保障,当成违法获利的‘救命符’。”长安保险相关人员说道。这由此导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发生很多争议,上述人员表示,短期内这种意识可能无法改变。
“董责险”显然不会为故意违法行为“保驾护航”,而且保险公司还有核保的考虑因素。长安保险相关人员表示,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核保环节会关注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财务状况、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有重大并购行为等。
除了对“董责险”除外责任的认识不足外,“董责险”的投保率也相对较低。
长安保险相关人员表示,数据显示,2020年新增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A股公司数量约170家,较之上年有了明显增长。但相比美欧发达国家,差距明显。目前,美国上市公司“董责险”投保率高达97%,中国香港上市公司的“董责险”投保率也达80%左右,而我国内地上市公司“董责险”的投保率不足20%,仍存在很大的增长空间。
杨泽云表示,虽然投保数量倍增,但“董责险”总体投保数量仍然较少,这使得难以达到保险经营要求的大数法则。不过,他认为,随着法律和监管的完善与严格,“董责险”的投保必然会持续增加,这既包括投保率,也包括投保的责任限额。
而此次康美药业事件将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面临的责任风险暴露了出来。在王民看来,未来A股“董责险”的投保率还会进一步上升,未来投保率可能超过50%甚至更高。
需核保、风控、理赔多点发力解承保压力
随着法律对董监高规定了较高可能的赔偿责任,使得保险公司经营“董责险”面临较高的风险。保单数量的增长也意味着保险公司如何加强承保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成了一门“必修课”。
对于承保“董责险”过程中“依稀可见”的人才短缺等方面的考验。王民表示,“一方面,‘董责险’是比较复杂的职业责任保险,对于保险公司的承保与理赔技术要求较高,而目前具备相关核保、核赔经验的人才非常稀缺。另一方面,随着A股法律风险显著上升,上市公司对于‘董责险’的承保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大部分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对‘董责险’业务还比较谨慎,保险市场供给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而解决承保压力,保险公司显然需要在“董责险”领域的投保、核保、风控、理赔等方面投入更多资源。王民认为,一是可以在公司内部大力培养“董责险”核保、核赔人才;二是通过购买相关再保险提高承保能力并向有经验的再保人学习;三是通过共保方式提高个别案件承保能力;四是与专业的保险律师合作,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与案件管理水平。
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的经营者和承担者,应更加关注A股董事责任保险的风险环境。那么,保险公司如何应对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杨泽云表示,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免赔额、免赔率、差别费率等方法和手段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此外,“董责险”诞生之初就有对其可能诱发董高监的道德风险、降低其在日常工作中的责任心和注意程度的担忧。前述方法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道德风险。
康美药业案件进一步暴露了国内上市公司董监高所面临的巨额责任风险,已经引起多家A股公司“争相竞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传统保险业务竞争激烈增长空间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承保‘董责险’业务可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王民如是表示。(记者陈婷婷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