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北京商报| 2021-09-26 16:27:57

9月24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称,期,虚拟货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央行强调,境外虚拟货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记者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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