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作出部署。据《意见》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将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意见》明确,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艺术类本科5个专业类中,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已经实现省级统考全覆盖,招生规模占比达到75%,截至2020年,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高校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已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而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目前也已覆盖29省份、26省份和24省份。《意见》要求,到2024年,要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此外,《意见》指出,从2024年起,对于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与专业考试要求相关度不高的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于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其他对考生专业能力有较高要求艺术类专业,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