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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满足幼儿家长对托育服务的多元需求,上海市教委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街镇“宝宝屋”覆盖率达到85%,中心城区街镇“宝宝屋”覆盖率达到100%。
意见要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安全普惠、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就近就便”的原则,为幼儿家庭提供多样化的照护和育儿指导服务,在社区内设置嵌入式、标准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临时托、计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通过试点探索、逐年推进,逐步完善社区托育服务政策和标准。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上海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目标是以街镇为规划单元,开设社区“宝宝屋”,按照街镇1—3岁常住幼儿数的15%配置“宝宝屋”托额,其中5个新城地区按不少于20%的比例配置。“宝宝屋”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1—3岁幼儿提供不少于12次的免费照护服务。每年为每个新生儿家庭提供1次上门指导服务。市、区有关部门依托“宝宝屋”和其他科学育儿指导机构,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10次的教养医结合、线上线下(29.920,0.00,0.00%)结合的免费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在设置规范方面,“宝宝屋”安全防范应参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每一个“宝宝屋”至少配置一名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进行照护的从业人员与幼儿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