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出炉!12家公司被评为A类
证券时报| 2022-12-09 20:47:12

中国证券业协会9日发布了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评价对象是期间有完成项目的77家保荐机构,评价项目覆盖期间审结的全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和再融资项目,共计1349个。最终评价结果,12家公司被评为A类,50家公司被评为B类,15家公司被评为C类。


(相关资料图)

根据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根据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在保荐代表人管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并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12家券商被评为A类

此次评级采取扣分制,根据各类负面事项的扣分标准对基准分进行扣减,直至0分,而基准分为100分,其中包括项目执业质量评价(基准分60分)、内部控制评价(基准分20分)、业务管理评价(基准分20分)三类指标,最终得分由三类指标按实际情况扣分后,经比例换算而来。

根据评价结果,12家公司被评为A类,50家公司被评为B类,15家公司被评为C类。

在评价结果公布之前,中证协已将2022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试评价结果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单向告知了券商,并罗列了三大评价指标反映出的投行集中问题:

一是执业质量评价,主要反映首发、再融资项目的申报质量情况,包括项目撤否情况、处罚处分及负面行为记录等,由发行部牵头,会同交易所根据审核、注册等情况进行评价。执业质量评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IPO项目撤否较多,2021年共有253个项目撤否,占全年完成项目(包括通过、撤回和否决)总数的32.6%。

二是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反映券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和治理体系的整体建设运行情况,由机构部牵头,会同证监局审阅券商内控评估报告并根据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等情况进行评价,侧重于制度机制建设。内部控制评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效制衡”和“合理激励”两项指标,分别有44.2%和46.8%的券商被扣分,具体包括未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部门的执业质量跟踪评价机制、未严格执行薪酬递延机制等。

三是业务管理评价,主要反映券商投行项目内部管理流程及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等情况,由券商自评和证券业协会复核两个环节构成,侧重于项目运行。业务管理评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立项和内核不规范,分别有37.4%和21.8%的项目在两个环节被扣分,具体包括未经立项即更换上市板块、未经立项即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缺失内核会议纪要或内核意见、缺失对内核意见的回复等。

评价体系百分制 20%进入A类

评价指标体系(基准分100分)包括执业质量评价(基准分60分)、内部控制评价(基准分20分)、业务管理评价(基准分20分)三类指标,根据得分,评价范围内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

得分排序前20%且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的列为A类,排序后20%的列为C类,其余列为B类。执业质量评价、内部控制评价、业务管理评价单项评价得分排序后20%的,不得列为A类。评价期内无项目的证券公司不参与评价,统一确定为N类。

其中,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因投行业务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证监会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情形,或者证券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撤销业务资格的,评价分类不得确定为A类。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因投行业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发行人、上市公司因投行业务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且其违法违规或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与证券公司构成重大关联的,证券公司评价分类不得确定为A类。

根据规定,评价指标实现监管信息和自律信息的有机结合,综合反映投行业务质量。其中,执业质量和内部控制评价相关信息由证监会汇总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评价信息,并向协会提供;业务管理评价相关信息采取由证券公司自评和协会复核、调整确认的方式;专家评审会研究处理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殊事项,进行评分调整等。整个评价过程多方参与,客观公正。

中证协表示,此举是为了促使证券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形成专业为本、信誉为重、责任至上、质量致胜的执业生态,勤勉尽责把好资本市场的入口关,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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