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时评】首罚2亿信号明确 大小非减持须确保合规
财联社| 2022-05-16 07:19:26

近日,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违规减持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首个案例,又事涉明星公司,引发市场各方关注。

上海瀛翊被罚的核心原因,是此前曾经承诺,所持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要披露减持计划,但在实际减持时并没有这么做。证监会认定其未能履行信披义务,转让股票不符合相关规定,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之一,相关法规对减持流程等具体事务有清晰的规定,股东减持时依规操作即可。作为专业投资者,上海瀛翊不可能不了解预披露的要求,那为何还要这么做?笔者认为其中的原因也不复杂,因为其持有的股权不是小数目,提前披露很可能引发市场波动,如果15个交易日后药明康德的股价大幅下滑,上海瀛翊获利会更少。事后来看,上海瀛翊此次减持时机也可谓精准,2021年5、6月份药明康德股价整体仍然处于上行态势,一直到7月中旬触及高点后才震荡向下。

股东违规减持不是资本市场的新问题。从近年来的案例看,主要涉及违反预披露要求、违反减持数量比例限制、违反“立案不得减持”规定等问题,上海瀛翊即属于违反预披露的要求。违规减持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处罚力度不够。在新证券法生效之前,对此类行为的处罚措施,基本停留在批评、谴责与限制交易等层面,“杀伤力”有限,威慑力不足。很多时候,大股东都用不熟悉规则、日期计算失误、误操作等当借口,一边公开道歉,一边将到手的收益装入口袋。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损伤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如果有法不行、有章不循、有规不依,则资本市场的健康繁荣不可期。从重处罚违规者、让新证券法长出牙齿,这一点在以信披制度为核心的注册制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上海瀛翊此次被罚,而且金额高达2个亿,向外界释放了明确的信号:在证券市场“零容忍”的原则下,违规减持再也不是无风险、低风险行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不能再按“老规矩”行事,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致普通投资者利益于不顾。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2个亿的罚款也并不是上限。

在制度方面,监管部门仍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比如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等步骤做出了具体、细化规定。第186条则规定对相关行为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如果减持行为涉及信披违规、内幕交易等,监管部门还可选择处罚力度更大的法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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