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记者 杨芮)讯,两会时间到,保险资金在股权投资的表现上备受关注。
“股权投资是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最佳方式之一。股权投资与保险资金性质具有高度的契合性。险资平均久期较长,资金稳定性好,这与权益类资产对长期资金的需求不谋而合。在资产配置合理、风险控制得当的情况下,适当开展股权投资,有利于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期限错配问题,也有利于提升保险资金整体投资收益水平。”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周燕芳表示,她将就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股权项目审批制度提出建议。
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末,2021年末,险资运用余额达23.2万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7%,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合计占比为12.7%。保险公司作为这笔巨额保险资金的“掌舵者”,其投资动向一直备受关注。
据一位保险资管业内人士分析,“2022年保险资金或将有更大发展活力,去年年底银保监会下发的文件中均有利好。尤其是《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中对拓宽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范围、提高保险机构投资自主性并强化风险管控,预计未来保险机构会加大创投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资力度。”
股权投资时代已来
股权投资是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最佳方式之一,近几年以来,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
据一位大型险企投资部门人士介绍,“保险公司股权投资中,从资产类别看,未上市企业股权中的规模相对较多,其次是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计划。直接股权投资来看,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增速比较快,超大型、大型寿险公司所投资的企业处于成熟期和pre-IPO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机构。这两年间接股权投资的增速有所放缓。”
实际上,险资正不断加码股权投资。近日,中国人寿新增投资无锡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主要投向健康医疗产业相关的企业,与保险业务形成紧密互动。
据一位PE机构人士透露,“今年以来,和保险公司的沟通互动明显增加。但保险公司的态度都是相对谨慎的,考虑因素也非常多,目前还主要是从业务协同的角度出手,比如专注新药研发、AI诊疗、互联网医院、生物科技等领域的创投机构。”
随着保险资金持续扩大股权投资规模,众多创投机构正期待相关部门能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与金额上限,简化投后报备流程,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促进保险资金更大范畴地参与股权投资。
据周燕芳分析,目前保险资金投资股权项目审批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核准制所需材料多,审批流程长,影响项目投资效率。
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保险公司进行重大股权投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投资决议;主营业务规划、投资规模及业务相关度说明;专业机构提供的财务顾问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投资可行性报告、合规报告、关联交易说明、后续管理规划及业务整合方案;有关监管部门审核或者主管机关认可的股东资格说明;投资团队及其管理经验说明;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等。
核准制需要提交的材料较多,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并且审批流程长,经常需要半年至一年的时间。现在经济发展变化较快,经过长时间的审批等待,很可能会错过拟投项目的机会窗口,影响项目投资效率。
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由保险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约18家,其中,一些保险集团已发起设立2家私募管理人。这些保险系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成立了约105个私募股权基金。
进一步拓宽险资股权投资空间
股权投资的时代已来,险资的股权投资空间待拓宽。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建议,为私募股权市场引入更多源头活水。募资市场目前仍然缺少真正的“长钱”,“募资难”是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长期面临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的资金属性与私募股权投资产品最为契合,但目前受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活水”仍未能充分流入市场。
为此,在他的建议中,建议对保险机构现行考核机制进行调整,对险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适用更符合市场特性的考核办法,以及与之相匹配的一级市场投资收益会计核算标准,从实质上解决如当期收益考核等与产品特性、投资周期不匹配导致的险资配置股权投资基金的操作难题和顾虑,建议研究进一步简化投后报备流程,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
周燕芳亦提出了相关建议,她建议,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建议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合规的前提下,对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国家支持行业的股权投资,由核准调整为报告制度,以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自主决策空间,让企业自主经营自负风险,提高投资效率,使保险公司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具体而言包括,第一建立险资股权投资指引制度,明确行业负面清单。险资股权投资既要满足收益要求,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在追求投资回报的同时要充分注重对环保、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建议借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建立股权投资指引目录,根据股权投资的行业,从社会公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投资风险四个角度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在这三个类别下再进行细化,建立具体详尽的评估标准,对险资股权投资行为进行评价。
对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国家大力支持企业的股权投资,可以取消核准,采用报告制度,简化流程,提高投资效率。
第二,设置差异化的股权投资监管比例,逐步向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慎监管模式转变。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