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资管新规”正式进入“读秒”阶段,采用新版理财产品协议、调整估值方案,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正在全面提速。12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有部分银行宣布将启用新版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也有银行开启了理财产品估值调整步伐,部分银行在转型前夕全部完成了压降整改目标。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在投研能力、市场化程度、人员配置方面,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还需继续搭建完善。
切换理财产品协议
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为了向投资者展示更为清晰、明示的条款内容,已有银行开始着手切换新版产品协议。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华夏银行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华夏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的公告称,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需要,该行修订了《华夏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并将于12月17日正式启用。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华夏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对投资者购买前注意事项进行了重点描述。华夏银行指出,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应特别注意,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甚至损失全部本金,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该行还向投资者明示了净值型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业绩波动风险。协议书显示,理财产品的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测算收益、预计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该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或保证。
“同一理财产品或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或类似表述均不代表投资者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华夏银行提醒称。
在资深银行业分析师王剑辉看来,修改理财产品协议实际上是一个正确的合规举动,也是满足理财产品销售基本要求的合规举措。此举也说明合规监管已经趋向常态化,在银行的提醒之下,对投资者的教育也会得到明显提升。
在代销机构协议方面,也有部分银行更新为2021版本,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例如光大银行更新后的202110版本代销理财产品协议书(个人)就向投资者明确,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机构,不对理财产品的业绩和投资者本金支付、收益水平作出任何承诺,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估值向市值法调整
更新产品协议书只是第一步,做好投资者教育、构建完善产品体系才是重点。今年6月,财政部发布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到,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这之后,已有银行开始陆续调整理财产品估值,由成本法向市值法转换。一位国有大行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目前行内理财产品主要采用的是公允价值法估值,之前曾对非公开债、次级债、永续债、优先股等采用了摊余成本法。
一位城商行理财部门人士表示,“行内净值型理财产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资产估值核算的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产品的净值。当前行内要求,针对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产品,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在市值法估值方式下,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分析称,“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后,根据监管要求,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在市值法估值方式下,产品净值会产生波动,投资者短期内可能难以接受,建议投资者不要过于关注产品短期内的净值波动,尽量长期持有。
引导进行多元化投资
临近“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的时间已经不多,当前多数大中型银行净值化转型进度普遍在80%左右,甚至有银行完成了100%转型。例如,南京银行存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已于9月末全部清零;截至9月末,杭州银行、长沙银行、上海银行3家城商行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比例分别高达96.68%、96.00%、95.78%,离全面完成转型也仅有一步之遥。上述城商行理财部门人士也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称,该行实现了理财业务高质量发展和净值化转型,其中预期收益型理财全部完成压降整改。
“资管新规”之后,净值化产品将成为市场主流,后续在投研能力、市场化程度、人员配置方面,银行与理财子公司还需继续搭建完善。一位国有大行资管部门人士表示,下一步,银行应梳理流程,搭建制度框架,优化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通过内部选聘和外部招聘的方法,增配不同岗位人员;同时,通过绩效薪酬改革等,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上述城商行理财部门人士指出,我行将进一步坚持完善理财业务组织架构、构建明细产品运营机制、搭建核心人才队伍、强化固收投研体系、销售体系升级、强化风险管理机制、搭建理财业务科技系统群。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孙扬分析认为,银行应当采用智能化系统识别投资者的风险承受等级,监测其投资行为,一方面提醒投资者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范围内投资;另一方面针对性地进行分类营销和相关服务。在销售过程中需要关注资产配置,引导投资者进行多元化投资,帮助客户构建分散化的产品投资组合以平衡风险与收益,最终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理财经理需要时刻保持对市场的敏感性和警觉性,当市场出现波动或者舆情时,及时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和报备,在产品净值出现波动时,及时向客户解释原因并给出中肯的调整建议。(记者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