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针对2021年12月7日*ST金正披露《关于再次调整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所涉内容,深交所于12月13日对*ST金正下发关注函。
关注函内容显示,*ST金正拟受让诺贝丰拥有存货、贵州诺泰尔100%股权、山东丰倍得100%股权,以抵偿诺贝丰对公司的相应数额的占款及贵州金正大对诺泰尔(中国)的相应数额的预付款。其中,诺贝丰存货作价52,023.27万元,贵州诺泰尔100%股权作价13,578.65万元,山东丰倍得100%股权作价25,045.56万元。
针对上述内容,深交所要求*ST金正补充说明诺贝丰2021年6月外购存货的主要用途、主要供应商,供应商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公司拟取得前述存货的用途;公司是否对资金占用方采取了必要的追偿措施;披露山东丰倍得与诺贝丰、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为偿付占用款的原因;如存在关联关系,请说明山东丰倍得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而非优先归还公司占款和预付款的原因,公司是否对资金占用方采取了必要的追偿措施。
其它消息面上,除了*ST金正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外,此前该公司涉嫌信披违规,进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也有了初步结论。5月20日晚间,*ST金正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最终对*ST金正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6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历史公告显示,*ST金正拟遭行政处罚因其涉嫌三项违法事实: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其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其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ST金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万元;对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拟决定对万连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ST金正成立于1998年,主导产品为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及其它新型肥料。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金正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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