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中的一句话、一个词,往往是小说中的一个细节、一段描写。将诗歌化开,分解成小说,其难度,是种诱惑。
开始涂鸦,写的不是小说,不是散文、随笔,更不是评论,而是诗歌。
大多作家的创作都从写诗开始。说写诗简单,不一定合适,也不一定准确,一个领域有一个领域的难度;但要说开始写作,因诗浓缩,无需大量文字编织及众多手段运用,写来相对容易些,这,应该不能算错。
年轻时,只觉胸中有股浓缩感情,随时在膨胀,在喷薄欲出,春天的一阵风,秋天的一片落叶,都能引来感叹。
第一次去杭州,和两个插队同学搭了辆免费运货卡车,大冬天夜里,坐在没遮没盖的后车斗,冷得刮刮抖。一同学想小便,不能叫车停,只能拉住栏杆,对着车斗外放。太难了。本该机枪扫射,扣下扳机,一梭子弹痛痛快快出去,但车上那场尿,他尿了足足五分钟,我们一旁笑了足足五分钟。其实,这挺诗意,但当时不觉得。我们是到了杭州,见了西湖,才觉得诗意的。尤其当晚,喝了点酒,再返湖边,简直诗意得不行,只觉得美啊,美啊,想喊,想叫,心中那么多拖得长长的“啊——”,一股股一阵阵往外冒。西湖美吗?毫无疑问。但那年代,节约用电,夜晚湖面,漆黑黑一片,湖色都不见,能美到哪去?年轻人,一如西湖,听人赞多了,心中地位就高,美或不美,都是会觉得她美,都会觉得只有她才配有诗意。
插队时,写过不少诗。
记得,看过《浮士德》后,写了首长诗。煤油灯下,感觉很崇高,世界都空了,只剩自己。也算写得废寝忘食,自豪得不得了。那样的诗,现在看会反胃。太多模仿。那时的诗歌,难有诗歌真正该有的智慧与情调,多了亢奋、空洞、发自心外的文字。
真正写得能看的诗,一首是《五月十一日》,为插队纪念日而写。1970年的5月11日,是我们一伙人离开上海去凤阳的日子,永不能忘怀。诗名来自普希金的《十月十九日》。名字是模仿的,感情却无丝毫虚假。另一首,是热恋时写给我太太的,诗不短,报告纸一页两棑,满满三张,写的是等待和她约会的心情,是心中强烈真实的感觉。
两首诗都没了,找不到了。或许还是找不到好。真要找到,或与记忆、印象完全不符,也是同样的幼稚、同样的别扭。
因诗歌写作,培养了我几个好习惯:一是语感,即语言的节奏旋律感——她们直接制造美感;二是简练精准地用词及思维,这里的思维,也即抽象、概括能力。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再没写诗歌。一来,现代派诗歌的大量出现,打击了我的诗歌热情。现代派诗歌表现出的极端个人化,他人往往很难捕捉:跳跃性的思维,连贯的短缺,高深莫测得难以触摸的表达,总之,太多随意性,太易被任意解释,却太难让人真正感知且投入。
另外,没再写诗歌,还有个原因,八十年代最流行的是小说。小说的容量之大及写作之复杂,对写诗的人来说,是种挑战。诗歌中的一句话、一个词,往往是小说中的一个细节、一段描写。将诗歌化开,分解成小说,其难度,是种诱惑。(黄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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