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主未解封情况下擅自营业,闵行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新民晚报| 2022-04-11 17:35:38

4月1日凌晨3时起,按照压茬推进的原则,上海浦西地区实施封控。期间,公安民警、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组成的三人组开展街面巡查,对个人和商铺开展劝导和检查。

4月10日,闵行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在巡查时发现一水果店在利益驱使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店家因擅自经营被公安机关处罚。

4月10日16时,闵行公安吴泾派出所会同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在联合巡查中发现,龙吴路5511弄永北小区附近的一家水果超市擅自揭开封条,已经开始营业。

经查,水果店内的负责人曹某、曾某因发现水果价格有起伏,想着偷开店铺从中“赚一笔”。两人不顾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公告,于当日9时许,打开店门营业。

目前曾某、曹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被闵行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通讯员 陈春 新民晚报记者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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