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对资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此前,保险公司已经允许通过发行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券等债券来补充资本。此次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将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和资金来源,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11月19日,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代表险企“补血”有望添加新途径——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
杨泽云表示,2019年1月,中国银行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不仅为商业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提供了范本,也为其他金融机构补充资本拓宽了渠道。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在增加金融机构资本的同时,也提高了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
与需要聘请两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资本补充债券不同,《意见稿》拟取消险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强制评级要求,对于取消强制信用评级的有益之处,杨泽云分析指出,一是提升投资者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也有利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的市场化定价;二是可增加该类债券的投资者。
为何保险集团公司被排除在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许可范围外?杨泽云表示,现有保险集团由于集团内部多种金融机构组合,为避免风险交叉影响,初期未放开保险集团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同时,杨泽云预测称,类似资本补充债券,监管机构在一段时间后或也放开保险集团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限制。(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