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蒋芸芬记者孙云)“客户说疫情期间经营比较困难,希望可以晚点交租金。”当业务员许强向乐业园区(化名)总经理朱女士转告园区办公用房租赁客户的“延期付款要求”时,朱女士爽快地同意放宽租金缴纳期限,以支持实体企业渡过难关。可当许强突然销声匿迹,数家公司却拿着假的“租赁合同”要求继续使用园区办公室时,朱女士这才发现,自己和公司的一片好心竟成了许强的“生财之道”。
许强是乐业园区的招商业务员,主要负责松江某产业园区某大楼的招商、合同签订、租金催缴等工作。按照规定,许强和客户签订一式二份合同后,应将合同拿到总部盖章后,一份交给客户,一份交给公司。合同签订三天内,客户应根据合同上的条款,将钱款打入乐业公司的公司账户或公司法人吴先生的个人账户。如果财务对账时发现客户有未及时缴款的情况,再由许强出面催缴,提醒客户及时转账,而许强本人不应经手任何钱款。
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客户图方便,会在许强上门催缴时直接将钱款转给许强,再由许强转给公司财务部门。由于最终能收到钱款,公司财务部门也就默许了这样的操作。而这一漏洞恰恰给了许强钻空子的机会。他多次为客户编造各种缓交理由,将客户转给自己的租金截留下来,用于个人开销。
尝到甜头的许强并不满足于此,他又私刻了一枚乐业公司的公章,与多家公司签订阴阳合同,要求客户将租金转进自己或家人的个人账户,而交给公司的则是按公司要求填写的真合同。凭着阴阳合同,许强将近10家公司的租金、物业费等收入自己囊中,一旦公司财务催缴,许强就编造理由拖延,如“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经营比较困难,客户希望可以晚点交租金”“客户的营业执照还没有办下来”等。如果公司财务部门实在催得紧,许强就拆东墙补西墙,暂时填补窟窿。直到不久前的一天,一家租赁客户在为电卡办理充值时被乐业园区的财务拒绝,许强中饱私囊的事情才露馅。
近日,经松江区检察院审查,许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私刻印章、制作虚假合同或者向客户提供私人账户收取租金的方式占有公司应收账款近90万元,并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肆意挥霍挪用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批准逮捕。(文中公司、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