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落地:实行个人账户制 体现普惠和广覆盖
财联社| 2022-04-21 08:40:57

财联社4月21日讯(记者 王宏)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出炉。据悉,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业内专家表示,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参考了美国成熟的第三支柱制度,从产品制向账户制转变。而个人养老金的低门槛缴费,实现了普惠和广覆盖,使得广大中低收入人群都能够参与其中。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每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可能为12000元。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等机构指定或开立,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认为,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参考了欧美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成熟第三支柱制度,正式宣告了从产品制向账户制模式的转换,未来必将成为中国居民养老的支柱型力量。这是一个长期的、不可逆的过程,最终将影响所有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教授表示,个人养老金的设置基本上是低门槛的缴费,主要目的是实现普惠和广覆盖。全年12000元的缴费标准,使得广大中低收入人群都有可能参与其中,这也正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所想要达到的制度效果。

养老金融产品已先行试点

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释放积极的信号意义。实际上,我国已经加快推动了第三支柱发展,以满足居民养老保障需求。

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证监会出台《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拉开养老FOF的序幕。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2022年2月,养老理财试点迅速扩充到十地十机构。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味着第三支柱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或开启新时代。

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朝弟近日介绍,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运行平稳。截至目前,已有16只养老理财产品顺利发售,16.5万投资者累计认购420亿元。此外,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末,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近 6 亿元,参保人数 5.1 万人。

从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养老理财产品、个税递延养老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等产品的政策看,基本上都遵循着同一操作思路,先试点,再验证,效果好则快速放开。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从缴纳上限来看,如果每人每年12000元的话,则每月仅为1000元。这一缴纳限额实际上和已经试点多年的个税递延养老产品完全一致。区别在于,个人养老账户中还可以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养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选择面更大。

第三支柱建设刻不容缓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日渐受到广泛关注。相较已覆盖超十亿人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代表私人养老金的第二、三支柱尚有很大发展空间,尤其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阶段仍处于破冰期。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和世界银行数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加深。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占我国人口数量比例为18.70%,与上个十年相比,上升幅度提高2.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1.91亿,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26.4%,同2018年相比,上升1.9个百分点;占我国人口数量比例为13.5%,与上个十年相比,上升幅度提高2.72个百分点。

招商证券非银团队则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符合预期,尽管初始阶段的税优规模有限,但长期发展空间广阔。产品端不同类型产品优势各不相同,公募基金进攻属性显著,商业养老保险在长期性和服务方面具备优势。展望未来,人口老龄化和政府加速引导下,商业保险公司将在养老保险市场积极布局,打开第二增长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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