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动力电池含镍、钴、锰等重金属 倒逼回收处理步伐
经济参考报| 2022-08-29 11:16:50

些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每年数万吨的退役动力电池处理问题便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业内人士指出,退役动力电池含镍、钴、锰等重金属,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污染。总体来看,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虽已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应加快发展步伐,追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速度。

规范回收仍需加强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正在倒逼退役动力电池加快回收处理的步伐。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前段时间在“中国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产销规模看,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从2012年底的2万辆,大幅攀升到今年5月底的1108万辆,自2015年起,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2年7月份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27.9万辆和319.4万辆,同比均增长1.2倍,市场占有率为22.1%。另外有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占全球总量的一半。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类型。其中,纯电动汽车仅用电池作为动力源向电动机提供电能驱动车辆行驶,技术相对成熟,是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

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虽然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动力电池使用寿命与汽车整车的使用寿命并不一致。中汽数据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行业普遍认为,动力电池使用几年后,电池容量一般会衰减到70%至80%,难以满足车辆复杂工况的使用需求,需要退役回收处置。

业界人士认为,动力电池退役后仍具有较高的残值,是市场上的“香饽饽”,基本上都能得到有效回收,但仍有不少数量退役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等非正规渠道,带来安全和环境隐患。如何保障高效回收和高质量无害化利用,是当前行业关注的焦点。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生态业务部部长徐树杰表示,退役动力电池属于第九类危险品,如未得到规范回收处理,可能造成触电、燃爆等隐患,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威胁,比如退役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中含有镍、钴等金属元素,未经专业处理会造成重金属污染,而电解液中的六氟磷酸锂属有毒物质且易潮解生成极强腐蚀的氢氟酸。因此,每年数万吨的退役动力电池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污染。

管理升级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已研究制定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政策及标准体系,并探索建立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台,以实现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制度引导和市场驱动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这一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年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动力电池回收的全产业链还需要进一步升级。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生态业务部部长徐树杰表示,退役动力电池的处置主要有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个方向,一般将余能较高的退役动力电池经检测、拆分、重组后,梯次利用于通信基站备电、储能、低速车换电等场景;不具梯次利用价值的退役动力电池,则通过以湿法冶金为主的再生利用工艺,提取锂、钴、镍有价金属等原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20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2019年本)》中提出,梯次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而再生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材料修复或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从事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的企业有百余家,在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方面均有二十余家龙头骨干企业。据了解,目前全国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中,70%流入了这些骨干龙头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与正规企业对电池进行全面、整体回收不同,非规范企业及小作坊回收电池的目的主要是回收其中的金属部分。同时,正规企业在电池回收过程中为达到环保标准必须投入更高成本,而非规范企业及小作坊在这方面投入要少得多,因此可以用更高价格买走电池,形成行业的不公竞争。许多车主面对较大的价格因素时,选择“用脚投票”,这也使得正规大型企业在回收退役动力电池时处于不利地位。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退役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过程中,电池的破碎、分选工序均需控制在负压与氮气保护条件下,才能有效避免废气逸出及电池燃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也必须经处理后对外排放。但是,一些作坊式企业没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很难在电池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中做到无害化处理,容易造成较恶劣的影响,也影响了市场秩序。

多管齐下高质量发展

专家表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是一个新兴行业,要以发展的眼观来看待,当前动力电池退役量在逐年快速攀升,但远未达到峰值,还应加快发展步伐,并建议在制度和约束力构建等方面加大力度。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生态业务部部长徐树杰认为,目前动力电池回收主要存在两方面难点,一是在管理层面,相关的政策法规约束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行业协同层面,后端回收利用企业与前端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在电池结构标准化、通讯协议开放等方面尚未联动,退役动力电池高效利用程度不足,建议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要加强合作、融合创新,共同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屹也表示,总体来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国退役电池数量总体较少,回收利用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为应对动力电池的“退役潮”,建议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政策的法律层级,加强法规约束;二是进一步压实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规范回收渠道;三是加强梯次和再生利用技术创新支持,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行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邓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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