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金融供给,有助于稳定经济增长,为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提供有力支持。近期我省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金融政策,持续组织和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这些金融政策如何落实落细稳经济?以下4项政策措施给出答案。
问:一揽子政策措施在实施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方面,提出怎样的具体要求?
答: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加强与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对接,争取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问: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一揽子政策措施针对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确保全年再贷款累计投放规模较2021年实现大幅增长。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持续强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鼓励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问:一揽子政策措施在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方面进行了怎样的引导?
答:引导做好信贷资金与专项债券资金、预算内资金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更多更长期限贷款投放,争取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重大项目谋划,优化项目融资结构,做实项目前期。
问: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一揽子政策措施如何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答: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制造业金融、普惠金融、“三农”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支持,综合评价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对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和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进行表彰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