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改示范行动】种子头雁和尖兵 国企改革决战决胜
金融投资报| 2022-06-10 14:27:55

当前,以科技创新畅通大循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前所未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如何从不同层面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推力,更好发挥科改示范企业“种子”“头雁”和“尖兵”作用?国资委6月8日召开的一场专题推进会明确了一揽子定点攻关举措,其中包括: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到今年年底,中央工业企业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要达到5%以上;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等。

科改示范行动成效明显

制定“引才新政15条”激励措施,通过“点将配兵”和“揭榜挂帅”,组建2个科研创新攻关团队,成功攻克5项“卡脖子”技术……自2020年4月入选“科改示范行动”以来,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催化剂公司”)打出了一套创新赋能的组合拳。

催化剂公司董事长陈遵江用一组数据说明背后的成效:近两年,共完成182项技术成果转化,新产品销售超过收入总额的35%,综合实力连续两年位居全球催化剂行业第二位。

2020年年初,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启动实施“科改示范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创新尖兵。

国资委数据显示,“科改示范企业”已基本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重点改革任务。80%的“科改示范企业”已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同时,科研人才队伍日益壮大,研发投入强度也明显提高。2021年“科改示范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平均达到50.7%,研发投入强度达15.4%,远高于中央企业平均水平(2.49%),也高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平均水平(13%)。

“科改示范企业”两年多来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6327.5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增长34.5%和45.9%。

激励“工具箱”不断上新

“‘科改示范企业’作为国有科技型企业中的‘先锋队’,探索形成经验的更大价值在于复制和推广。”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

一批更大力度的改革在国资委6月8日的专题推进会上被圈定:鼓励科研项目负责人自主组建项目团队,对于具备条件的科研团队,特别是首席科学家、科技带头人等,要赋予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绩效考核权等,鼓励采用项目经费“包干制”等新型管理模式;对科技型企业的考核周期要考虑研发周期。

创新的关键还是人才。翁杰明强调,要将激励资源特别是增量资源,向稀缺、关键岗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倾斜。要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贡献大的科技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可以超过同职级管理人员。对市场化引进的稀缺高端科技人才,可以采用市场化对标方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包”。对关键稀缺人才,可以提供住房、子女教育等各种保障性激励。

近年来,国资委和有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一揽子创新支持政策。翁杰明表示,要从多个维度、分层分类建立创新激励政策应用的“图谱”或“矩阵”,丰富政策“工具箱”的应用场景,发挥不同激励方式对不同人员的差异化激励效果,提升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物质与非物质激励相结合的综合效应。

建立完善合规免责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科技创新需要通过不同层面的跨企业、跨行业协同来实现。日前国资委提出要打造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新格局。

此次会议要求,协同创新要突出“两链融合+协同攻关+成果转化”,有效凝聚科技创新的“系统合力”。其中包括,鼓励推动科研项目面向全社会“揭榜挂帅”,撬动更多有益资源助力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牵头组建产业技术转移转化联盟。

翁杰明强调,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密切跟踪各层级企业、各类创新主体的实际困难,拿出真招实招“把脉问诊”。比如,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要优先推广使用,大力实施国产化替代。要支持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上市,协调解决各类难题,推动央地之间创新交流,既搭好平台,又铺平道路。

按照会议部署,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或在已有的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中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具体免责事项、范围标准、实施程序等。在依法依规、权责匹配、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充分宽容探索未知过程中的失败,支持国有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甩开膀子大胆闯、心无旁骛干科研、一心一意搞创新。

均据新华社

■延伸报道

红利提前享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再“加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从2022年起,企业可以在每年10月申报期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把2021年10月提前享受当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举措转化为制度性规定,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支持科技创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专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疫情影响,国家先后将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企业需要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为鼓励市场主体投入研发,2021年10月,国家首次允许企业10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提前对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相当于让企业提前至少3个月享受全年四分之三的优惠。在此基础上,公告进一步将此项政策长期化、制度化。

公告明确,企业在10月征期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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