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聚鑫保险代理宽甸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合计被罚6万元
北京商报| 2021-08-11 11:03:45

8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宽甸分公司(以下简称“锦州聚鑫保险代理宽甸分公司”)合计被罚6万元。

罚单显示,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锦州聚鑫保险代理宽甸分公司协助某财险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将其无保险代理资质4S店和综修厂车险业务,虚挂为锦州聚鑫保险代理宽甸分公司代理业务进行结算,涉及保费30.77万元、保单件数150件。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收取上述业务手续费5.57万元,扣除费用后将剩余资金4.12万元返还至该财险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

最终,锦州聚鑫保险代理宽甸分公司被罚5万元,相关责任人杨金鑫被罚1万元。(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财经
资讯
精彩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