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沈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沈西分公司”)合计被罚16万元。
罚单显示,2019年1月-2019年7月期间,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沈西分公司协助某财险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将其无保险代理资质4S店和综修厂车险业务,虚挂为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沈西分公司代理业务进行结算,涉及保费325.57万元、保单件数2394件。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沈西分公司收取上述业务手续费50.7万元,扣除费用后将剩余资金44.12万元返还至该财险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
最终,锦州聚鑫保险代理沈西分公司被罚12万元,相关责任人穆岚被警告并处罚4万元。(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