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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中公教育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 年1月13日、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鲁忠芳、李永新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电话及现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中公教育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2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一、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李永新、石磊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王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桂红植、罗雪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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