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北特科技发布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7号】。
经查明,北特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系北特科技全资子公司)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等行为,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涉嫌多计利润总额1277. 36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5405. 62万元)的23. 63%。
具体情况如下:一、上海光裕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二、上海光裕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情况;三、上海光裕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情况。上述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情况说明、财务资料、相关审计报告、审计底稿、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据了解,目前北特科技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二、对靳坤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三、对董巍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四、对张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北特科技还在公告中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2月10日,北特科技收盘价为7.21元。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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