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据民航资源网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的相关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取消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悉,2021年11月1日,燃油附加费复征,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为,除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外,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此次取消征收,也是航油价格下降后的结果。
北京商报记者还从去哪儿平台获悉,截至2022年1月4日13:00,去哪儿平台已接到海南航空、天津航空、昆明航空、桂林航空、西部航空、瑞丽航空等航空公司的正式通知。
此外,据国航官网,国航发布《关于免收中国内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22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国内客票,国航将免收中国内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国际客票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记者 关子辰 吴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