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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法院驳回起诉 对原告予以处罚
兰州晚报讯 因房产问题,妹妹作为原告将哥哥告上法庭,案件审理中,妹妹的诉讼代理人百般阻挠原、被告直接见面沟通,也不让法官联系原告本人。法官调查后发现,原告在提起诉讼之前就已离世。近日,这起案件经西固法院审理后有了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对原告诉讼代理人予以处罚。
原告与被告是一对同母异父的兄妹,在2000年,老人就立下遗嘱,确定房屋由女儿继承,兄妹二人均未提出异议。老人离世后,原告依照遗嘱占有该房屋,但因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子目前还登记在老人名下。如今该房屋面临拆迁,需要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于是原告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对房屋的继承归属没有异议,提出要和原告当面沟通,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即原告的丈夫不肯让兄妹见面,也不同意法官联系原告。法官实地了解情况后得知:原告在起诉前3个月已去世。在法官的追问下,原告的丈夫道出实情:原告病重期间担心哥哥会在自己去世后争抢房屋,于是委托丈夫代自己提起诉讼。
法官表示,冒用死者名义起诉的行为本质上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虚假陈述行为。本案是以原告的名义提起的继承诉讼,且原告在起诉前已经死亡,诉讼主体明显不适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强制性规定。据此,西固法院依法驳回了起诉,并对原告丈夫冒用原告名义起诉的行为予以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