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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甘肃频道
去年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谋划储备,积极汇报衔接,主动跟进落实,多项中央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资金及政策支持落地甘肃。其中,张掖、白银两市成功入选2022年度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对大幅提升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率,构建以“城市排水-再生处理-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有积极意义。
目前,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已提前下达甘肃省共计20亿元,较2022年增加5.73亿元,同比增加40%。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已争取到25.67亿元,较2021年增加9.46亿元,同比增加58%。临夏州、金昌市、武威市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给予每个市州3亿元/年、连续3年、共计27亿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加上2021年争取到的兰州市21亿元定额奖补,已累计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共计48亿元。嘉峪关市入围全国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城市,获得300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
在中央金融支持项目中,甘肃省金塔县荒漠化生态治理与中药材产业一体化发展EOD项目等5个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进入中央金融支持项目库。其中,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进入支持库,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总计28.1亿元。兰州市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也是此次唯一入选的省会城市,经产融对接,兰州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6个总投资443.3亿元的气候投融资项目与农发行、建行、交行等达成融资意向,预授信额度达217.6亿元。临泽县农业生态修复与低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等3个项目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兰州新区等4个市州(区)纳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甘肃省也是西北地区获批最多的省份。
此外,甘肃省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增4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奖项。截至目前,全省7个地区(平凉市、张掖市、两当县、崇信县、迭部县、合作市、清水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4个地区(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华池县南梁镇、临泽县、两当县)获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2名个人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称号,为探索符合省情实际和地域特色的生态产业化发展新路径,引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注入了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