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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修订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文件强调,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幼儿园按照分类认定要求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评估细则》满分为1000分。省级示范幼儿园,需达到900分以上;一类幼儿园,需达到800—899分;二类幼儿园,需达到700—799分;三类幼儿园,需达到600—699分。600分以下的,要限期整改,重新申报分类认定。
办园条件规定,省级示范幼儿园办园规模为6个班及以上,原则上不宜超出12个班。大、中、小班都有平行班;一类幼儿园办园规模为6个班及以上,原则上不宜超出12个班。大、中、小班都有平行班。农村幼儿园办园规模可以为3个班及以上;二类幼儿园办园规模为3个班及以上;三类幼儿园办园规模为1-2个班及以上。
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每班均需配备2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100%、90%、80%、70%。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园编制外教师工资达到编制内教师工资的75%。
园区安全方面,规定各类幼儿园师生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500人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500-1000人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员。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范措施。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规定,存在“小学化”现象,幼儿园使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的;使用或要求家长购买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向家长推销或者变向推销玩具、教具、图书的;未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乱收费现象的;违规举办特长班,违规收费的;具有以上情形的,不得参评分类认定,已分类认定的视情节给予降类或取消办园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