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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布《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0月28日前进行反馈。
根据《征求意见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包括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同时符合入职补贴与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入职补贴与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为:高等教育院校、中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在毕业三年以内进入深圳市依法许可设立或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和养老护理技能岗位工作满三年,且持国家认可岗位相关职业证书的,享受一次性入职补贴。
入职补贴标准分为两类。专业技术岗位:专科(高职)学历补贴8000元、本科学历补贴10000元、研究生以及上学历补贴15000元;养老护理技能岗位:中专学历补贴8000元、专科(高职)学历补贴10000元、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补贴15000元。
岗位补贴标准分为五级。持初级(五级)养老护理员或同等职业证书、养老护理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月补贴100元;持中级(四级)养老护理员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200元;持高级(三级)养老护理员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300元;持技师(二级)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500元;持高级技师(一级)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