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又是一年七夕时,当携手踏入婚姻的礼堂,选择与爱人共度一生的时候,也需要为未来的新家庭考虑风险管理。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是夫妻二人双经济支柱,这就需要同时考虑两个人的风险。实际上,在保险市场上,针对夫妻,有专门的夫妻互保和夫妻共保两种投保模式。
这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夫妻互保,它是指夫妻两人互相做对方的投保人,为对方投保。投保时,两张保单都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功能。如果夫妻二人中有一个罹患了符合合同约定的疾病,后续两张保单均可以豁免保费,而保障依然有效。
通俗理解,互保的夫妻双方,两者不仅都是投保人,同时也都是被保险人。只要其中一方出现轻症、中症、重疾任何一种情况发生理赔,两份保单的后续保费都不用再缴纳了,同时保单依旧有效。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夫妻互保一般是针对长期保险产品,如重疾险、定期寿险。
一人患病出险,夫妻二人的保费都不用再缴纳,保障还有效,夫妻互保既能表达对彼此的爱意,也能在出险后省下一笔保费,看上去浪漫又实用,但是在决定之前还是需要仔细斟酌。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分析,从保险销售的设计和家庭风险保障方面来看,夫妻互保的确是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但夫妻互保实际上是增加了豁免保费的责任,也需要付出相应的保障成本,就是需要付钱。同时,部分保险公司,夫妻互保还可能会出现占用风险保额的情况。
所谓风险保额,是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会对被保险人的保额进行限制。投保人豁免的保费也会被计算在风险保额中。徐昱琛举例表示,如果选择了保费5000元,缴纳年限30年,保障额度50万元的保险产品,一方在投保第二年出险,那么对应的保额也要减去豁免保费的部分(28年共14万元),另一方的保额就变成了36万元。
除了夫妻互保,也有保险公司推出了夫妻共保的模式,简单理解就是,只要夫妻中任何一人买了这个产品,夫妻双方都能得到保障。与夫妻互保的两张保单不同,它是夫妻二人共有同一张保单。相较于夫妻互保,夫妻共保的情况比较少见,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夫妻共保模式,针对的主要是定期寿险产品。
夫妻互保是“一人出险,两人豁免”,夫妻共保是“一份保单,两人共享”,无论是夫妻互保还是夫妻共保,都是将夫妻二人的风险与保障联系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模式只针对夫妻,也就是说,只有在领取结婚证,成为正式合法的夫妻之后才可以互保、共保。未婚的情侣以及单身人士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虽然保单将夫妻二人紧紧相连,但这并不能保证夫妻的感情永续。对一份保险来说,掌握保单“生杀大权”的是投保人,而不是被保险人。也就是说,采用夫妻互保的模式,自己的保单掌握在另一半手中,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不能友好协商变更保单信息,面临的将是保单终止或退保“裸奔”的风险。
万一夫妻婚姻走到了尽头,还需要面临因离婚带来的退保风险及受益人变更问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禹彦分析,如果离婚,其中一方选择退保,则另一方失去保障,现金价值退回投保人手里,保单失效。
当然,由于保险产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退保金也可能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黄丹律师表示,投保人拥有退保的权利,保险公司亦不会核实被保险人的意愿,退保金(现金价值)会支付到投保人的银行卡。但是这份保险如果购买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保费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以要求对这笔现金价值予以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互保的保单中指定了配偶为受益人,夫妻离婚,保险发生理赔后,也会带来受益人变更的问题。
陈禹彦表示,如果夫妻离婚,要看受益人的约定是否包含身份关系,如果没有写明身份关系,只写了受益人名字,那离婚后受益人还是原来的配偶。如果写明身份关系,比如受益人写“妻子”,那离婚后只能是当做受益人约定不明,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同时约定姓名和关系,保险事故发生的时候已经离婚,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对待,由保险公司依照《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黄丹补充表示。(记者陈婷婷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