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周刊 作者 | 张昌华
一直以来,长视频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恩怨情仇”从未间断,而此次爱奇艺与抖音的合作,意味着长视频与短视频行业的竞合关系出现新的拐点。
7月19日,抖音宣布与爱奇艺达成合作,将围绕长视频内容的二次创作与推广等方面展开探索。爱奇艺将向抖音集团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未来,抖音集团旗下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等平台用户都可以对这些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双方将共同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于此项合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所所长、研究员朱新梅向《红周刊》表示,短视频化是长视频传播的一种方式,也是其扩大影响力,拓展用户的一种方式,对于提高节目传播力、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短视频的互动社交功能、电商功能,对于长视频创新商业模式具有一定意义。
实际上,一直以来,长视频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恩怨情仇”从未间断,而此次爱奇艺与抖音的合作,意味着长、短视频行业的竞合关系出现新的拐点。
长、短视频“相爱相杀”
爱奇艺与抖音的合作并非长视频与短视频行业的首次联手。《红周刊》了解到,今年3月,抖音就已经宣布与搜狐视频达成合作,其旗下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均获得了搜狐全部自制影视作品和综艺节目的二创相关授权,其中包括《法医秦明》《匆匆那年》等作品。此后,短视频行业的另一大巨头——快手也于6月30日宣布与乐视视频就独家自制内容达成二创相关授权合作,快手创作者可以对乐视视频独家自制版权作品进行剪辑及二次创作,并发布在快手平台内。
短视频巨头与长视频平台的频繁联手备受业内关注,因为在双方开展合作的背后,纠纷也不断。
今年4月9日,73家中国影视协会、委员会等行业协会,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等视频平台,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新丽传媒等影视公司发布了《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共同呼吁广大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升版权保护意识,尊重知识产权,共同维护影视行业的合法权益。
此后,“爱优腾”三大长视频巨头又于4月23日携超500名艺人发布联署倡议书,再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的合规管理。由此可以看出,引发行业内两次大规模联合声明的关键都来自于版权。
《红周刊》发现,由短视频引发的侵权等法律问题旷日持久。截至2022年7月28日,《红周刊》以“短视频+侵权”作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检索到1891篇判决书,其中涉及侵权行为的判决有1083篇,涉及著作权的判决有730篇。同时,根据抖音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著作权侵权治理成绩单显示,抖音受理创作者著作权侵权投诉38918起,下架相关侵权视频23215条。
法律风险层出不穷,短视频与长视频平台双方长期陷入“版权困局”。那么,当下,随着长视频平台对短视频的授权和解,是否意味着困扰双方已久的问题,就此能得以解决呢?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孟博对《红周刊》表示,从此次的合作声明来看,相关长视频平台此次所授权的范围是“其内容资产中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其不具备相关著作权及转授权的视频内容,相关短视频平台及网络用户需取得权利人同意,方可对作品进行使用。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超也在媒体采访中表示,真正的“二创”很有可能会突破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也就是爱艺奇等长视频与短视频平台需要进一步向视听作品的出品方/原创小说作者/演员/音乐作品权利人等寻求授权。
因此,仅仅在短视频与长视频平台之间达成合作,还不足以完全解除相关法律风险。长、短视频平台若想真正实现没有“枷锁”的二次创作,还需要向版权方、创作者等更多权利人寻求授权。
付费会员增长出现瓶颈
长、短视频合作或是增长新路径
值得一提的是,在长、短视频行业走向合作的背后,付费会员的增长瓶颈是背后的重要推动力。
根据历年财报数据,2019年至2021年,爱奇艺的订阅会员规模持续下滑,分别为1.07亿、1.02亿和9700万,在2021年更是减少至不足1亿。而同期内,腾讯视频的付费会员数分别为1.06亿、1.23亿和1.24亿,也出现了增长乏力的状态。
从长视频行业头部平台的轮番涨价不难看出,如何提升付费会员数量、ARPU值以及活跃度已经成为长视频行业的共性难题,而这正决定着长视频行业的发展上限及想象空间。
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国内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34亿,使用率为90.5%。因此,长视频行业选择合作共赢既是必然也是利益使然。
根据易观千帆数据显示,2022年3月份,两大短视频头部平台抖音(6.76亿)和快手(4.57亿)的活跃用户数合计11.33亿,两大长视频头部平台爱奇艺(4.95亿)和腾讯视频(4.32亿)的活跃用户数为9.27亿,对比来看,两大长视频头部平台的活跃用户数比短视频平台少了2亿多。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传媒行业分析师对《红周刊》表示:“长视频与短视频的平台流量价值对比,主要分为用户数和用户时长,而长视频的活跃用户较少且用户时长也持续被短视频挤压。根据QM数据,对比2021年6月与2022年6月,在线视频(长视频)用户时长占比由6.8%降至6.6%,而短视频平台用户时长由25.7%提升至28%。”
上述行业分析师进一步指出:“长视频平台相比短视频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经典影视内容的版权积累和专业内容的制作能力,随着长视频平台流量的持续流失,影视内容的变现难度加大,变现效率也在降低。而短视频平台的优势很明显,就是精准的算法分发效率和持续在提升平台流量,特别是用户时长占比还在挤占其他类别的互联网APP。”
与此同时,“长视频平台的内容主要通过采购或自制,主要依靠用户点播消费,推荐的效率不高,短视频平台的内容主要通过用户自制,依靠算法推荐给用户消费。很明显,短视频平台的流量变现效率对于长视频平台来说属于降维打击。但是长视频平台的内容基本上都是专业制作,内容质量要远高于短视频平台用户自己生产的内容。”该人士分析称。
那么,视频行业的长短联手能否对长视频的盈利能力产生持续的积极影响呢?
前述行业人士告诉《红周刊》,此次长、短视频达成合作,对长视频平台的影响显著正面,既能借助短视频平台的流量提升内容变现空间,也能通过双方的正版化合作和相互引流,减少盗版带来的冲击。而长视频的“短视频化”实际上是长视频平台携优质版权内容拥抱短视频平台流量的行为,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既能提升和丰富内容矩阵,又能规避短视频二创内容的侵权风险。
合作模式有多样化趋势
如今,随着视频行业授权的逐步推进,多个平台的二次创作者不用再带着“镣铐”创作,但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开放二创授权是否会对长视频平台的会员付费产生影响?引流方面长短视频该如何平衡?长短视频合作共赢又能否维持长久?这些都需要双方对合作模式及利益平衡点进行进一步探索。
《红周刊》了解到,短视频是UGC(用户原创内容)主导的内容生态,而长视频则是PGC(专业生产内容)为主导。目前,我国短视频行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收入、电商佣金、直播分成和游戏等,长视频平台则主要来源于会员费用、广告和版权收入。由此可见,UGC具有零门槛、强互动的特点,流量优势显著;而PGC则更为垂直深耕,导流变现能力更强。
前述行业分析师表示:“从长期来看,长视频平台的发展方向是内容生态的差异化竞争,以培育和沉淀比较有黏性的用户留存付费,而短视频的流量优势更强,可以更大规模、更精准地分发,双方的商业模式不太一样,但可以各取所长,互利共赢。”
对于长、短视频平台的合作模式,该行业分析师认为:“一是短视频平台为长视频导流,例如今年快手尝试以生态接入(乐视及风行小程序)的方式为用户免费提供电视剧、电影及综艺,为其带来累计注册用户40万。二是长视频参与短视频二创账号营销收入变现,短视频UP主通过对优质长视频内容的二次加工可以高效引流,以此提升短视频号的营销价值或者订阅价值,长视频平台可通过参与广告收入或订阅费收入的分成提升内容版权的变现价值。”
除此之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所所长、研究员朱新梅告诉《红周刊》,深度的合作还可以通过开展节目联合制作,共同研发制作新节目在双平台传播,此外也可以加强资本层面的合作,如互相入股对方平台、成立合资公司,开展新业务等。
继长视频与短视频平台频繁联手,有业内人士透露,后续应该会有越来越多的长、短视频平台走向合作,此外,包括一些影视公司,版权运营商也会加入合作矩阵。但是,合作基本上是围绕“版权内容-流量”来展开,玩法可以有很多,可以通过持续深入探索,开拓新的基于视频的商业模式。
(本文已刊发于7月30日《红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