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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特约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无证保安帮业主移车,结果误将油门当刹车,撞上了过路公交车。近日,普陀警方对一起无证司机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涉事驾驶员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月10日晚上8时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长寿路某小区门口时,发现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一辆商务车冲破非机动车隔离护栏,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所幸,两车碰撞时,公交车上没有乘客,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立即控制住了肇事驾驶员,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意想不到的是,肇事司机杨某竟是一名“无证”驾驶员。现场民警在通知交警到场处理的同时,迅速疏导道路交通,恢复正常通行秩序。
经民警询问,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事实。原来,杨某是长寿路某小区的保安,由于小区停车位紧张,有驾照的保安经常帮助业主移车,有时为了腾出通行车道,甚至要将业主的车辆开出小区在马路上绕一圈再返回。事故发生时,杨某刚好接班,与其搭班有驾照的保安恰巧有事暂时离开,于是,在老家学过拖拉机驾驶,也曾考过三轮汽车驾照,但已于2003年注销的杨某脑子一热,认为驾驶拖拉机、三轮车和四轮机动车一样,便自告奋勇地帮业主移车。岂料,刚出小区大门就因紧张导致操作失误,将油门当作刹车,一脚冲破非机动车隔离护栏,撞上了一辆过路的公交车。经过民警的教育,杨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2月6日,违法行为人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