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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顾武 记者 江跃中)“如何界定是否群租房屋?”“新颁布的租赁条例对于群租房屋有哪些处置措施?”……近日,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上门走访、定点宣传等多种形式,前往辖区内居民区、房产中介企业,向房屋业主、房屋中介人员等“面对面”宣传新近颁布实施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大家共同对“群租”等违法租赁行为说“不”。
向业主解读租赁法规
在河滨花园小区,执法队员通过执法类课件,向居委干部、物业工作人员、和居民代表详细地讲解了《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中有关住房租赁、群租治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回答了大家的关切。
“我们发现小区里有将客厅和卧室分别单独租给租户的情况,请问这样属于违法群租吗?”针对河滨花园居委干部的提问,执法队员表示:“条例并未禁止客厅单独用于出租居住,但是不能将客厅分割后分别用于出租,并且出租的每间房间不得居住超过2人(有血缘关系、赡养关系和抚养关系除外),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针对现场业主代表有关“新条例如何加大对‘二房东’的监管力度”的提问,执法队员指出:新条例规定,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转租房屋达到规定数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今后那些违法的‘二房东’将无处遁形了。”执法队员还表示,新条例出台后,手里有十几套甚至数十套房源的“二房东”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将同租赁企业一样纳入市场监管。
进企业引导合法经营
在链家房地产中介普善路门店,执法队员向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宣讲了最新发布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并围绕“住房租赁经营”专题,从实名从业、合同备案、专用账户、资金保障和诚信经营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新《条例》修改和增加的内容,提醒从业人员务必规范租赁经营行为。
“我们中介机构需要办理资金监管账户吗?去银行办理吗?”针对链家店长的提问,执法队员指出:“链家属于从事住房转租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通过住房租赁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对于收取的超过规定部分的租金和资金,也必须存入该专用账户,这是新条例对承租人的法律保障。”
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综合执法队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同时加大对群租、虚假房源发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全力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