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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明确提出对省级达标高中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文件共提出六项申报资格,符合1~4项相关条件者,可申报三级达标高中;符合1~5项相关条件者,可申报二级达标高中;符合1~6项相关条件者,方可申报一级达标高中。
1.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治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没有出现领导班子严重违法乱纪并被法律惩处、教育乱收费、国家课程严重不落实、违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任一现象。公办普通高中不违规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复读班”。不存在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以及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行为。
2.公办高中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民办高中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同一校区高中规模不超过60个班,不少于18个班;各年级班均学生不超过50人(区域高中学位不足的,申报一级达标不超过52人,申报二、三级达标不超过54人),不少于30人。申报一级达标的,完全中学高中部学生数占全校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40%。
3.申报达标高中近两年均须有高中毕业生。其中,二级达标高中申报一级达标须满4年;三级达标高中申报二级达标应满3年。时间自省教育厅批准确认之日起计算。经各地评估审核,对个别办学成效突出的未达标高中,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直接申报二级达标,要求其学生近三年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均不低于96%,近两届按时毕业率均不低于94%。其他学校达标晋级原则上均按规定年限实行逐级申报。
4.学校校舍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近三年没有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学校高中教师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在聘中级以上教师和在聘高级教师的比例不低于下一级别评估标准,其中申报一级达标高中、未达标高中直接申报二级达标的,高中部在聘高级教师及博士学位教师数比例不少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5%。
6.申报一级达标的,学校高三毕业班学生80%以上参加6月普通高考,近三年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率均不低于97%。
值得注意的是,评估办法将“党的建设”单列为评估项目之一,除了在“课程管理”项目中对课程实施提出整体的规范要求,还在“五育”下设的各项目以及“领导班子”“教师配备”“教师素质”“心理健康教育”等项目中明确课程管理及实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