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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陈倩 记者 袁玮)回收高档酒瓶、批发低档酒水、购买虚假标识……在本市一个偏僻简陋的民房内,处处散落着多种知名白酒品牌的外包装、二维码标识等材料,桌上还堆放着酒瓶、漏斗、压盖机、吹风机等各类一应俱全的制假工具,房间的角落则堆积着数百瓶假冒品牌的白酒。而房屋的主人马某直到落网时还抱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偷偷制作假酒售卖的行为不会被警方发现。
据办案民警介绍,马某将其回收的各类知名品牌酒瓶进行“洗澡翻新”,通过灌装贴牌的方式销售牟利。“我的妻子身患重病不能工作,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为了能快速赚钱我就铤而走险干了错事。”在法庭上,马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这些假酒都是我自己做出来的,外包装材料、二维码等标识都是别的地区快递过来的,酒瓶都是我对外以2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回收过来的。我把空瓶子洗刷干净,然后用低价白酒灌装到空瓶子里,贴上品牌白酒的标识、二维码,用吹风机把商标吹干,盖上盖帽,一箱一箱装好,就这样对外销售了。”马某回忆起自己的制假过程带有一丝羞愧,“因为酒是假冒的,所以出售的价格比市场价低。为防止案发,每次我都是夜晚一个人骑着电瓶车趁着月色偷偷送货,客户是熟人介绍的,彼此之间不讲真实姓名。我们都是现金交易,和客户电话联系时也经常说得很隐晦,我愿意认罪认罚,希望能对我从轻处罚。”
近日,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认定2019年起,被告人马某为谋取利益,在其居住地通过采购低价的白酒及品牌名酒的外包装、二维码标识等,采用灌装、勾兑、更换外包装等手段,将低价白酒假冒品牌白酒销售给他人。经鉴定,上述白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查,马某非法经营的数额达10余万元。徐汇法院经审理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