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的飞速发展,以及数据平台与汽车业融合发展,既带来巨大机遇,也具有风险和挑战。
当地时间8月25日,欧盟《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简称“DSA”)正式实施,它由欧盟27个成员国共同制定,内容涵盖数据审核、以及相关的广告推送管理和执法处罚措施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用户在数据平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用户隐私,阻止非法或违反平台服务条款的有害内容传播等。其中规定,违反DSA的公司可能将被处以其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罚金或将高达数十亿欧元(1欧元约合人民币7.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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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实施后,在欧盟管辖范围内,如果汽车用户不同意APP收集隐私数据就无法使用的情况,将涉嫌违法,还有网约车平台的数据管理将更加规范。”上海大学互联网与数字经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张元江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
新法涵盖主要范围
“不应单纯将DSA视作惩罚规定,而应将其视作平台增强可信度的一次机会。”欧盟内部市场专员Thierry Breton表示。
“DSA旨在通过增强对数据服务平台的问责,增加数据信息透明度以保护用户数据安全,也表明了欧盟在全球隐私数据监管领域的成熟水平。”西安交通大学数字经济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陆载纲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如今,从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者、数据服务商、出行服务商到车主及消费者,都与数据特别是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服务息息相关。仅一辆智能网联汽车每天产生的数据就是以G为单位的海量数据,其中不仅涉及个人隐私,也涉及到车辆的安全,以及出行的安全。根据DSA规定,即使是电商平台的广告推送也需要规范合法,像以往有些车载大屏系统上,企业或平台服务商不分时间地点推送广告对车主形成干扰、或车主及用户不阅读这些广告就无法继续使用车载系统等行为,均将涉嫌违法。
张元江表示,智能网联汽车正在成为数字服务和重要的数据载体。其中较为典型的数字化服务主要包括,一是在汽车的智能网联服务及相关的第三方APP等,都涉及数据服务,欧盟相关企业,以及自己的产品、服务延伸到欧盟的相关企业都需要按照DSA要求,对汽车数据进行合法服务及使用,否则就有涉嫌违法的可能。二是DSA虽然看上去重点是对数据服务相关企业及平台的法律规范,但其中明确的指向性是注重保护消费者隐私数据、以及消费者使用数据及数据平台的权利。以往,在智能网联汽车的相关互联网及数据服务上,如一些APP只要消费者不同意平台收集数据就无法使用该APP,这类问题涉嫌违法。在规范互联网服务商及平台的服务的同时,DSA要求不能强制要求消费者进行数据披露等不规范行为,是对智能网联车主和消费者数据权益的良好保护。三是DSA对车载互联网数据平台的数据交互、交易作了原则规定,如果就平台提供的车载功能或软件向消费者提出收费要求,则需要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平台提供的车载功能及软件收费的商业模式探索是个挑战。此外,像出行服务平台将乘客、司机相关数据信息随意交给第三方或出售给第三方等,更是涉嫌违法的行为。
严格监管 高额处罚
随着DSA的实施,欧盟还成立了独立的咨询机构——欧盟数字服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数字服务协调员组成,负责协调与欧盟委员会的合作,支持联合调查,协助监督一些在线平台等。
根据该法律,如果该委员会及协调员发现或有理由怀疑某在线平台违反DSA,可以主动采取行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包括现场检查,启用DSA。
DSA规定,如果相关在线平台故意或过失违反该法律有关规定,不遵守欧盟数字服务委员会关于临时措施的决定,或不遵守委员会作出的有约束力的措施,可对该在线平台处以不超过其上一财年总营业额6%的罚款;如果相关在线平台故意或过失向欧盟委员会提供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信息,或者在委员会要求提供信息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协调员指出的不正确、不完整或误导性的信息,或者拒绝提供完整的信息,或者拒绝配合进行现场检查,委员会可对其处以不超过其上一财年总营业额1%的罚款。同时,为了督促相关在线平台履行义务,委员会可对其处以不超过平台上一财年每日平均营业额5%的定期罚款,从决定载明的日期算起。
是否影响出口车企
“DSA相当于重新定义了欧盟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规则,为在线平台创设了更多的合规义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对大型在线平台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能改变平台运营的方式。”张元江表示,DSA将对打破现有互联网平台巨头的实际市场垄断地位,激励欧盟境内的数字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在线权利等将产生积极影响。其中,亚马逊、苹果、谷歌、微软、X(原推特)等都将受到影响,目前中外车企很多车机系统使用量较大的包括苹果、谷歌安卓等,都将会依法重新审视系统及服务是否符合DSA要求。
目前,中国已经是汽车的出口大国,有望在2023年站上汽车出口世界第一。张元江谈到,而出口汽车中智能网联汽车的占比正在增加,由此,DSA的适用问题亟待引起出口车企的高度重视。在欧盟,从2018年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到如今的DSA,欧盟对于数据保护的立法已经具备了全球领先的探索价值,而这对于我们国内的相关立法也是有参考意义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DSA规定,只要数据被传输、存储或被第三方访问就适用该法,除了较大的互联网平台,普通在线平台的尽职义务和违反规则的处罚都是同样适用。”陆载纲表示,因此,无论是出口到欧盟的车企,还是提供智能网联服务的系统、平台服务商,都必须高度重视DSA的规定,重新检视相关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和服务,合法才是立足市场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