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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林桢淑 记者 江跃中)近日,黄浦区检察院就多起涉消费者侵权纠纷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出庭支持起诉,并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有力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庭表示撤诉。“检察官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我们弱势群体打官司,维护了我们的基本权益,让我们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十分感谢!”当事人俞阿姨动情地说。
去年11月某晚,俞阿姨一家8人在某饮食店就餐过程中,皆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该店店长遂陪同俞阿姨等人至医院就医。经诊断,俞阿姨等人为一氧化碳中毒,应予以高压氧舱治疗。俞阿姨等人认为,此次事故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了人身损害,该饮食店应对其损害后果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然而在协商过程中,该饮食店与俞阿姨一家人,在赔偿方式、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今年4月,俞阿姨等人走进黄浦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黄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涉消费者侵权纠纷案件,其中俞阿姨为63岁的老年人,在相关证据收集、举证,法律适用理解等方面,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检察机关应依法予以法律上的支持与救济。检察官随即开展协助收集证据及询问当事人等工作,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该饮食店作为经营场所,理应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然而该饮食店对俞阿姨一家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检察机关履行支持起诉职能,支持俞阿姨一家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6月,为进一步规范本区民事支持起诉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增强各单位间协调联动,黄浦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消保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及相关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点围绕对老年人、消费者、妇女、未成年人、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司法保护,对民事支持起诉重点案件类型和检察机关的支持方式、起诉方式等方面作了详尽规定。《意见》还就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开展联席会议等形式,实现各单位间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数据统计、线索移送等工作予以明确。
近期,黄浦区检察院还以检察官下基层为平台,为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单位举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培训活动。培训会上,检察官结合办理的两个支持起诉的典型案例,就支持起诉的概念、发展路径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内容,以及司法救济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切实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合协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