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8月27日电 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事故污染水排海。日本《每日新闻》预计,要把当前的这些核污染水全部排完,预计要用30到40年的时间。舆论认为,追溯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决策的全过程,可以清晰看到,排污入海是日本政府蓄谋已久的“既定方针”,是不折不扣的违反国际法之举,是极端自私、不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其结果是将福岛核事故的处理成本转嫁给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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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朝日新闻》报道,由于目前福岛第一核电站的1至3号机组内仍然有大量核燃料碎片无法取出,用于冷却这些核燃料的水以及流入建筑物的地下水和雨水都会被放射性物质污染,每天还会继续产生约100吨核污染水。所以日本实际的排海时长很可能不止30年。
对于此次核污染水排海,无论在日本国内还是国际社会,反对之声汹涌如潮。据日本共同社在8月19日至20日进行的全国电话舆论调查,81.9%的受访者认为,日本政府对核污染水排放的说明“不充分”,赞成排放的受访者仅占29.6%。
据美联社8月24日公布的一项民调,超过80%的韩国受访者反对日本的排海计划。
8月22日,绿色和平组织东亚区高级核专家肖恩·伯尼对《卫报》表示,日本政府在世界海洋已经面临巨大压力的时候,选择了错误的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东京电力公司曾在2015年8月25日与福岛县渔业协作组合联合会签署书面协定,协定内容包括:“在得到包括渔业从业者在内的利益攸关者理解前,东电不会对核污染水进行任何处理,将继续储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储罐内”。
然而,东电罔顾承诺,以实际行动一步步强推排海计划,最终失信于人。在8月27日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东电方面表示,除了核污染水排海,他们没考虑过其他核污染水处理的方法。
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WCCO)专家、扬州大学中国大运河研究院执行院长黄杰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表示:首先,必须旗帜鲜明地强烈反对日本在未与利益相关国家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取得理解谅解的情况下,就以所谓国际原子能机构认可为由将核污水排海,这为国际社会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也是极不道德的,这个行为本身与技术优劣无关,因为事关公共海域,事先与相关利益方充分沟通和协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国家应该做的事情。
其次,必须将日本现行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置于多个方案的综合比较框架,如果没有几种处置方案的权威可行性比较论证,又如何证明日本现行方案是最好的方案?建议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主导下,由利益相关方共同组织权威研究机构科学家进行方案实验对比,然后选出最优方案组织实施。在最优方案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之前,现行排海方案应当联合国际社会呼吁叫停。
再次,即使日本现行排海方案可行,但如何保证其按现行方案组织实施,谁来长期监督跟踪其设备有效运转,谁能确保该方案实施后海洋环境和生态的长期安全性,也不是日本单方面说了算。毕竟,东电之前的一些撒谎和掩盖行为,已难以取信于国际社会,构建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主导,相关国家环境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期监测、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第四,我们反对日本现行排放做法,不是要阻止日本核污水处理。因为一旦再发生大地震导致未处理核污水再次泄露,将给海洋世界造成更大的环境灾难,我们不背这个锅,我们要的是尊重各国关切,科学合理的处理排放方式。因此,当务之急是:我们要给日本进行有效施压,要在国际社会凝聚共识,推动国内外科学界、行业协会、环境NGO、法律界共同发声,拿出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的多边对话和解决方案。中国在此构成中应该发挥关键力量。也就是说,要迫使日本接受各方共同认可的、长期有效监督下的、各种方案比较优化后的最优“核污水”处理方案。同时,建议我方保留对日方因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对我国相关产业所形成实际损害进行经济索赔的权利。
最后,我们要与国际社会一起发出倡议:任何一个负责任大国,面对此类核污水排放事件都应秉持“有效沟通、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科学论证、先行实验、择优实施、长期监督、动态调整”的原则立场。
编辑:王镜榕
审核:吴娜
来源:中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