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车 · 论势 || 创新汽车安全监管方式是必要之举
中国汽车报网| 2022-04-13 09:12:57

4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共同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消息一出,引得行业人士纷纷点赞。

作为监管制度的创新形式,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及时出台,能有效解决当前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面临的两大矛盾。

其一,是新能源汽车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与安全问题频发之间的矛盾。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高达340.8万辆,市场渗透率达到了13.1%。同样是2021年,配装组合辅助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销量达到476.7万辆,市场渗透率达到23.5%。与产业“新四化”快速融合发展相伴而来的,则是变得更加复杂的汽车安全形势。截至2021年底,我国累计收集企业报告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500余例、OTA升级报告700余份。基于相关事故报告及消费者缺陷报告信息,截至2021年底,新能源汽车累计召回229次,涉及车辆198万辆。

其二,是企业发展新技术的需求与监管方式不匹配之间的矛盾。近两年,跨界进入汽车行业的新角色越来越多,包括互联网企业、能源企业、通信企业等。当前的汽车业态涉及到车辆使用的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前沿技术,或实现各级别自动驾驶、远程升级等新功能新模式,都在无形中推动新老角色跨界融合,进行技术创新。按照传统的监管方式,当产品被投放到市场,消费者发现技术问题投诉之后,监管部门才会引起重视继而采取相应措施。这样无疑增加了各方试错的成本,也阻碍了技术创新和迭代的进程。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而法律法规有很高的稳定性,所以法律法规难免滞后于科技发展。面对新科技带来的政策挑战,如何平衡创新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迫。

从以上两大矛盾可以看出,现有的汽车安全监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增长以及技术快速进步的需求。针对应用新技术、新功能新模式的汽车产品,要适时推动现有监管制度进行创新。因此,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出现恰逢其时。

“沙盒监管”的概念,最早是在2015年由英国金融监管局提出的,是一种创新监管理念。它由金融监管机构设立,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让部分取得许可的金融机构或初创科技型企业,在一定时间和有效范围内测试新金融产品、新金融模式或业务流程。此前,国内在金融领域已尝试沙盒监管,此次提出的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是国内首次针对汽车领域开展的创新监管方式。

沙盒监管类似于试点改革,它能够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申请进入沙盒监管的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以现有的科学认知难以预见其潜在风险。这样的监管方式,有利于在企业技术创新和未知的风险防控之间达到平衡。

据悉,申请进入沙盒监管的企业,涉及相关汽车整车、零部件、互联网科技、数据服务、网络运营、软件与系统供应等行业。这些企业需要主动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共同对未知风险进行研究和评估,且具备必要的测试和应急处置资源。可以看出,作为传统监管方式的有效补充,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能够由当前的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在鼓励创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数据平台等方式有效监管,在大量用户投诉和舆情发生之前,进行风险识别。这样能够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倡导最佳安全设计实践。

根据《通告》的具体内容,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几乎涉及现有及未来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所有车辆。作为试行通知,汽车安全沙盒监管也表明了主管部门对后端车辆应用新技术、新功能新模式的管理态度。随着《通告》的发布,之后的相关工作将会加速落地。对于企业来讲,持续关注后续落地指南文件及配套措施,掌握好在用车辆的OTA升级、技术服务以及新技术升级的节奏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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