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做好辖内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辖内金融机构应做好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务工作。
在助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对利用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主体,以及将非居住存量房屋、存量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主体,以市场化方式提供贷款。
在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方面,《通知》提到,各商业银行要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专业租赁企业筹集社会各类闲置住房改建为长租住房;积极对接新市民集中的产业园区,为集体型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配合北京市政府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体系。(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