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央行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办发〔2021〕24号),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拟将支付机构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明确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允许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跨境交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海外务工人员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薪酬汇回等业务。(记者 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