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理财、贷款分红 保单贷款诈骗花招频频
北京商报| 2021-12-23 08:12:07

继退保理财、退旧投新之后,保单贷款又被不法分子玩出了新花样。12月21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风险提示信息显示,有保险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办理“保单分红补偿”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保单贷款频频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方面是因为寿险保单价值高,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分不清退保和保单贷款,容易被高收益投资诱导,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防范保单贷款诈骗,不仅需要消费者自身修炼“火眼金睛”,保险公司也应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加强退保和办理保单贷款的风险提示。

退保理财、贷款分红,保单贷款诈骗花招频频

所谓保单质押贷款,又被称为“保单贷款”,是指人身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押,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

保单质押贷款是基于保险主业的一项附属业务,保险公司开设保单贷款,本意是便利投保人,为投保人开展保单增值服务。

但保单贷款给投保人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盯上,“退保理财”“保单贷款分红”等保单贷款诈骗手段套路层出不穷。

12月21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警惕‘保险分红’骗局的风险提示”指出,有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某保险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办理“保单分红补偿”的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业务。消费者贷款到账后,该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将贷款本金划转至其指定账户,与消费者签订《分红服务协议》,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并承诺按期分红。目前,该代理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经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不法分子具体是如何操作的?此前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保险消费者张女士被自称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邀约参加老客户回馈活动。见面后,该不法分子以按照保单回馈现金为由,骗取张女士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此后,张女士仅在前4个月收到相关机构小额转账,后续便无法再与该不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之后,张女士被保险公司提示偿还保单借款,才发现上述机构并非保险公司,不法分子为张女士办理了保单贷款,而张女士配合做了短信验证、人脸识别等验证操作,造成了资金损失2.9万元。

除了“保单贷款分红”,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还有“退保理财”。今年3月,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风险提示显示,一些不法分子名义上为消费者办理退保,实际是抵押保单办理贷款,再诱骗消费者以贷款资金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后“跑路”,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为何利用保单贷款诈骗的行为层出不穷?一资深保险从业人士指出,无利不起早,一些年金险、终身寿险等产品保单价值高达几万元、十几万元,被骗子盯上是不难理解的。

消费者为什么容易上当受骗?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认为,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消费者不清楚退保和保单贷款的区别,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以帮助退保的名义实际在保险公司平台上操作申请保单贷款。二是消费者对金融市场不熟悉,希望获取高的投资收益。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许诺高收益,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进行投资,最后卷款潜逃。

保单贷款规范管理已在路上,消费者也需加强金融知识储备

察觉到保单贷款的风险,银保监会对于保单贷款的规范管理已在路上,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强调,保单质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80%。保险公司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并进行记录。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对于不法人员以“分红补偿”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对此类行为应保持高度警惕,一是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勿将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信息告知他人,更不能轻易将保险合同转交他人。二是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及时核实相关机构经营资质,切勿轻信不明身份的非法机构或个人。三是理性认识保单贷款业务,警惕非法集资风险。

消费者该如何防范花招频出的保单贷款诈骗?李文中认为,消费者应加强学习,让自己具备基本的经济金融知识,明白退保与保单贷款之间的区别,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金融投资只追求合理收益,不追求明显高于市场正常水平的收益;只能闲钱理财,不能贷款投资,借鸡下蛋。

同时,李文中指出,保险公司也要加强消费者教育引导,让消费者对保险和金融投资的差异有基本认识,树立健康的投保与投资观念。还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加强退保和办理保单贷款的风险提示,例如在消费者于互联网平台自助办理相关业务时增加醒目的风险提示,并强制停留时间。(记者陈婷婷实习记者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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