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参考报》刊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报道引发关注。就报道中涉及的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相关问题,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资金链”治理工作,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提升支付行业风险防控水平,支付行业打击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下一步,将持续认真履行金融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继续压实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打击治理法律保障。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推进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把握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平衡。持续开展行业风险整治,深入发挥大数据和科技作用,加强风险监测和拦截。
赃款转移手法不断创新
电信诈骗分子骗得赃款后,为了隐匿赃款去向、阻碍追赃挽损,滋生了一系列关联犯罪行为。“不法分子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部分群众实名开立银行卡出租出售,在跑分平台使用本人账号、收款码,帮助犯罪分子‘点对点’转移诈骗资金,配合应对银行问询等,涉及人员众多。”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整体而言,现在攻防对抗不断升级变化、打击难度大。犯罪分子不断寻找、试探“资金链”治理薄弱环节,创新赃款转移手法。
据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涉案资金转移手法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收款环节,也就是通过买卖、租借银行卡收取诈骗资金。犯罪分子主要通过购买、租用他人实名开立的银行卡、支付账户收取被害人资金。据公安部门通报,2021年,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2万个,涉案银行卡全部为实名开立后非法买卖。
第二个环节是转移环节,通过账户层层嵌套、资金多方划转。诈骗分子为躲避公安机关止付、冻结措施,往往快速转移涉案资金,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境内“水房”(洗钱团伙)实施转移。境内组建洗钱工作室专门从事诈骗资金转移,形成境外人员实施诈骗、通过聊天软件指挥境内“水房”快速转移洗白资金的黑色产业链。二是“跑分平台”拆分交易。资金通过“跑分平台”等非法支付平台进行大量拆分,转移至普通群众受高额利诱实名开立的银行卡、支付账户。三是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诈骗分子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向境外转移涉诈资金,查控难度大。
第三个环节是变现环节,犯罪分子利用资金跨境转移变现。为规避打击,诈骗分子通常隐藏在境外,通过地下钱庄将境内的诈骗资金转移出境完成变现。一是刷卡取现。雇佣境内“车手”在银行ATM取现后非法走私出境,或者通过非法改装移机境外的POS机刷卡取现。二是虚构交易。构造虚假交易实现诈骗资金跨境转移,如签订虚假贸易合同,或者购买游戏点卡、充值卡等虚拟商品后转卖完成变现。三是跨境“对敲”。通过地下钱庄境内交割人民币、境外交割外币等方式,实现诈骗资金跨境转移。
“当前我国已建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现代支付体系,既要严防高效的支付体系被用于转移非法资金,又要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服务。”该负责人表示。
完善打击治理法律保障
“资金链”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支付行业打击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在工作部署方面,人民银行印发工作方案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工作方案》,提出29项具体工作措施,加强治理合力。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出台加强账户管理新规和行业治理规范,全力配合反诈立法。
在犯罪治理方面,人民银行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商业银行逐户倒查涉案账户及关联账户,中止涉案账户业务,向公安部门移送大量风险账户线索。组织商业银行、中国银联开展银行卡清理整治,全面清理长期不动银行卡和“一人多卡”,大幅降低不法分子盘活存量账户风险。组织中国银联建立跨机构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实施金融惩戒。
在风险防控方面,人民银行提高预警拦截水平,会同公安部门指导商业银行上线涉诈风险监测拦截模型,对涉诈高风险账户及时监测,直接拦截。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和跨境资金转移“背包客”,会同多部门核查处置、屏蔽境内外交易所,组织排查处置涉虚拟货币交易账户,多次约谈指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监测和模型研发,全力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涉虚拟货币案件。
此外,人民银行还联合公安部、银保监会以“反诈拒赌,安全支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我们在行动”为主题,在全社会形成金融行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及相关黑灰产业宣传浪潮,累计覆盖12亿人次,营造浓厚反诈氛围。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持续认真履行金融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继续压实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打击治理法律保障。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推进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把握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平衡。持续开展行业风险整治,深入发挥大数据和科技作用,加强风险监测和拦截。(张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