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河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核准郑元昌衡水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田振宇、崔亮凯衡水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河北银保监局表示,郑元昌、田振宇、崔亮凯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衡水银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该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河北银保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