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互联网时代下的青年婚恋——
当代大学生婚育性别需求差异显著
★ 男大学生更在意婚育成本;女大学生更在意自我发展机会
★ 女性更偏好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配偶或外企配偶;对男性而言,如果潜在配偶在外企或民企工作反而是个减分项
★ 男性对于配偶外貌的排序高于女性;女性对于房产、教育的排序高于男性
★ 男性对婚育更加期待;女性则对婚育风险,特别是生育风险的感知大于男性
“当今中国处于社会快速转型阶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便是青年人的婚恋行为及婚恋观念。大学生作为青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把握当代大学生的婚恋情况非常有必要。”近日,在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家庭与性别研究中心等主办的“中国大学生婚育观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翟振武阐述了研讨会举办的重要意义。会上,多位专家学者就互联网时代下大学生的婚恋观、择偶偏好以及网络行为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
大学生选择配偶看重经济实力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家庭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李婷展示了大学生婚育观相关调查报告。调查抽取的样本来自30所高校,包括4所双一流高校,18所普通高校,8所专科院校,覆盖22个省份26个城市,有效问卷共9775份,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总结调查结果,李婷介绍,首先,大学生仍然对婚姻和生育有所期待,但婚育的价值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其次,大学生面临的婚育阻力较大,且呈现出显著的性别需求差异。男大学生更在意婚育成本,女大学生更在意自我发展机会,这体现了不协调的性别观念转变进程,所以必须考虑统合两性需求的公共政策。另外,大学生整体精神面貌积极乐观,但焦虑问题也普遍存在,同时,互联网从各个维度影响塑造了大学生的观念,形成明显的圈层文化。
为进一步探究大学生在择偶和生育方面的态度,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讲师王东晖发布了《当代大学生的择偶偏好与生育观:基于选择实验的发现》。
在择偶偏好上,王东晖表示,大学生倾向于年龄小、长相佳、教育水平高、有房、独生子女以及高收入的配偶。但男女对配偶的职业偏好不同:女性更偏好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配偶或外企配偶;对男性而言,如果潜在配偶在外企或民企工作反而是个减分项。
进一步通过意愿支付价格,即你愿意放弃配偶的收入来换取他的其他属性,你愿意放弃配偶的收入越多来换取的那项,就是你最需要的因素,并依次排序。调查结果显示,由大到小的属性依次为:年龄、房产、教育水平、外貌、是否为独生子女、职业。但男女偏好排序也是稍有不同,男性对于配偶外貌的排序高于女性,女性对于房产、教育的排序高于男性。
“总体而言,当代大学生对于配偶属性的选择偏好突出了经济实力的重要性,但存在性别差异。”王东晖说,这反映了中国家庭的“变”与“不变”。
婚育观需纳入性别议题的讨论
“大学生作为青年人中思维和行为最活跃的代表,引领着整个青年群体的婚育观念。大学生婚育行为的变化,代表着年轻人的变化潮流。”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经济学教授原新表示。
原新非常关注两份报告中关于两性婚育观差异的观点,“两份报告结果都显示,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在婚育的心理和行为方面都表现得更加谨慎,体现在男性对婚育更加期待,女性则对婚育风险,特别是生育风险的感知大于男性。”分析原因,原新认为,一个是因为女性是生育的直接承担者,另一个是受性别不平等因素的影响,女性仍然要从事更多的家庭照料、在职场上受到不公正待遇等,这让女性感受到更大的生育压力。
北京大学社会研究中心助理教授於嘉同样关注到两性差异,她认为,对于大学生婚育观念的讨论,需要纳入性别议题的讨论,因为婚姻和生育本身就是两性的问题。就目前情况看,特别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性别环境,比如女性普遍认为,生育可能会给自己在就业、升职、收入上带来一些影响。而如果不能解决劳动力市场的困境,就不能解决女性在婚育方面的态度。“目前,女性受教育的程度在多个阶段都已经超过男性,如何把教育优势转化到劳动力市场,这会影响到女性相关的家庭行为。”
同时,原新非常认同李婷的《中国大学生婚育观报告》中关于互联网对大学生群体影响的结论。报告显示,大学生休闲上网的平均时间为4.5个小时,而休闲上网时间越长婚育意愿越低。“休闲上网为4.5个小时,加上正常在网上的学习时间,一天中在电脑或手机上的时间很长。一方面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同时,势必会减少线下人际沟通的能力和机会。而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都需要线下真实的沟通和生活。”
报告还显示,“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是大学生恋爱的最大阻碍”,於嘉此前曾听到不少大学生表示“没有良好的社交平台”,因此她认为,除了线下时间的减少,交友渠道的限制也会阻碍大学生发展恋爱对象,进而影响他们的恋爱行为和意愿。
报告背后的多项内容值得进一步关注
“两份调查报告有很多创新点,对年轻人未来的结婚和生育意愿,以及性别差异做了详细的呈现,为今后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他建议,对于作为未来生育主体的大学生,应该给予更多方面的关注,比如应增加婚育观背后的原因分析、婚育观背后的家庭和社会因素、婚育观与人生目标的关系、婚育观与未来婚育行为变化的轨迹、影响婚育观的中介机制等,“要加强纵向数据的收集和研究、挖掘调查结论的政策内涵。”
通过调查报告内容,上海社科院副研究员刘汶蓉提出了三方面的期待,她表示,近年来,女性受教育程度在不断上升,但女性对婚姻的满意度却在不断下降。如何解决婚姻对女性的吸引力,让两性之间达成对婚姻的共识,值得进一步探讨。
调查显示,不同网络行为的群体有着不同的婚育观,因此,刘汶蓉认为,要正确引导青年人的婚育行为,首先需要了解这个群体在互联网背后的真正心理,才能得出哪个环节的政策干预对于青年人的影响最大、最有效。
同时,刘汶蓉提出,恋爱是自我成长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契机,有了恋爱才有之后的结婚生育。但目前的现实是,青年人的恋爱意愿和恋爱行为都有所减少,这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地方。
於嘉提出,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现状会影响大学生群体的婚育观念和意愿。“比如新闻里曝出的一些婚恋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如果未来婚育的主力军群体看到此类事件没有好的处理结果和预期,势必会影响他们的未来选择。”
“我们现在虽然要鼓励婚育,但也要尊重不同群体的需求,对于想生育的群体,我们要尽量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政策。对于不想婚育的人群,也要尊重他们的需求,社会导向要尊重大家的不同选择。”於嘉表示。(记者 富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