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新:金山警方缴获各类烟花爆竹330余箱,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新民晚报| 2023-01-18 19:54:1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沈浩 记者 屠瑜)春节临近,许多朋友喜欢在天空中点燃烟花,在一声声响声中迎接新年,这让烟花爆竹成了最近的“爆款”,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利绞尽脑汁,蠢蠢欲动。近期,金山警方破获多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非法买卖危险物资案件,抓获嫌疑人21人,缴获各类烟花爆竹330余箱,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2022年12月中旬,金山公安分局张堰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一团伙利用社交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随即会同经侦支队深入侦查,并迅速锁定汪某、屈某及万某三名嫌疑人。

调查过程中,民警获悉汪某与屈某将于1月中旬从外省购入烟花爆竹运输至上海倒卖。经部署,民警于1月11日5时许,在两人途经的蕰川路高速收费站提前蹲守,成功将汪某、屈某抓获,并在现场查获烟花爆竹70余箱。另一嫌疑人万某则于当日6时50分许在其位于上海松江的居住地被抓获。

经审查,2022年12月中旬至今,屈某、汪某为非法牟利,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省市采购烟花爆竹,通过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发布销售信息等方式,在江浙沪一带非法对外销售,累计涉案金额30余万元。而万某则是从屈某处购入烟花爆竹,通过某团购平台对外非法销售,总计跟团订单数670余单,销售金额达23万余元。目前,三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通过社交软件团购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丁某、姜某于近日分别被金山公安分局兴塔派出所、亭林派出所抓获。据悉,丁某作为兜售烟花爆竹的中间商,利用团购平台发布信息吸引团员下单,并不经手烟花爆竹,待交易完成后,其从销售总额中抽取10%的提成。经计算,丁某在涉案期间累计非法获利2600余元;而姜某竟将自家当作烟花爆竹临时存放仓库,从他处购入烟花爆竹后,再通过团购平台对外销售,被抓获时,家中仍有未售出的烟花爆竹40余盒。目前,丁某、姜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环节均有严格要求,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对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都有极大的隐患。临近春节,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烟花爆竹虽能增添节日氛围,但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切勿心存侥幸,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如需购买烟花爆竹请至指定正规售卖点,并严格遵守相关禁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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